谢茹委员:财政预算中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 |
| http://www.aqsc.cn 2010-03-08 10:23:24 中国安全生产网 |
政协委员、江西省副省长谢茹建议,明确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职业病防治列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财政预算中设立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开展职业病调查、宣传教育、基本卫生服务、防治技术推广运用等,并建立职业病防治救助基金,解决因 病致贫的农民工、特困人员和破产用人单位职工的职业病诊断和治疗问题。实施职业病防治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采取中央立项、地方配套的方式,加强职业卫生监管机构及技术机构建设,提高防治技术和水平;对跨地区职业病危害事件,应由政府出面协调。在工伤保险中引入职业病 预防机制,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费用用于职业病前期预防,以减少职业病的发生,建立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工伤治疗康复相结合的工伤保险制度。(本报记者 张楠)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