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应由卫生部门全权负责 |
| http://www.aqsc.cn 2010-03-05 14:27:56 中国安全生产网 |
无论是《职业病防治法》还是各省市的《职业病防治条例》都明确规定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职责由卫生部门负责,而安监总局仅靠国务院的一个“三定方案”就管理职业病防治工作。安监局不仅没有法定的处罚权,也没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和人员,而且在职业病鉴定问题上必然还会出现卫生系统和安监系统各自指定鉴定机构的矛盾,强烈建议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卫生部门全权负责!!! (刘其德)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