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刻不容缓 |
| http://www.aqsc.cn 2010-03-12 11:30:55 中国安全生产网 |
在基层稍微重视一点的街乡镇,能单独设立安全生产监管科室,配备专门人员,经费和其它保障也比较到位,而有的就挂靠在其它科室门下,负责安全生产监管的人员不仅不符合安全监察要求(外出实施安全监察必须两人以上),而且还不固定,人员调配随意性比较大,再加之街乡镇无执法权,当街乡镇安监人员到一些生产经营单位检查时,抵触情绪很大,既不配合,对指出的安全隐患也不整改,执法难、监管软是街乡镇安监人员遇到的共同问题,而当辖区单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时候,受到责任追究和处理的又首当其冲,如何有效解决此类问题,我认为应从以下几点抓起。 一、充分论证,及时确定编制配备。国务院或国家安监总局在通过调研和充分论证后,可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对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包括人员配备、经费及装备的保障问题等),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执法权、处罚权的界定,监管人员职责范围和素质等,进行具体的规定。 二、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执法水平。为提高街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和能力素质,由各区县安监部门组织,对进入街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执法能力的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担任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同时,对其执法能力和自律、廉洁等,责成街乡镇组织定期考察。另外,还可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采取强化自身学习、组织经验介绍和岗位互换等形式,强化对基层安全监管人员的素质培养。 三、调整编配,促进安监队伍稳定。从上到下都在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尤其在倡导“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关爱生命”和科学发展理念,构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企业的今天,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机构的建设,保持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稳定显得更加紧迫。目前,工商、税务、城管、药监等执法机构,都落实了垂直领导、分层管理等措施,执法监察力度得以加强。我认为,各街乡镇的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设置,也可以效仿工商、税务等垂直领导的办法进行设置,那样监管人员、经费保障、装备配备和监察执法力度也比现在效果要好。 四、规范职能,提高综合监管质量。为什么在一些地方安全生产事故屡屡发生,除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无休止的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经济增长的原因外,就是政出多门、综合治理形不成合力,本属于行业监管的,却监管不到位,而是要求没有执法权的街乡镇实施管理。本属于街乡镇安全监管的,却因没有执法权,辖区单位不认账,执法力度无形中被弱化。我认为,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该是谁的责任“田”,就应该有谁去管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更不能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各打五十大板,或一味的把责任都推到街乡镇,很容易伤基层安监人员的心,挫伤基层安监人员的积极性,街乡镇安全监管机构不仅要有监管责任,更重要的要赋予它一定的权利,切实达到责权利之统一。另外,各区县安监局要行使好综合监管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对行业部门、区属生产经营企业的监管上,中央及市属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基层忙乱的问题。 (cxdzzbwlf)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