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理念要适应经济转型需要 |
| http://www.aqsc.cn 2010-03-08 13:35:21 中国安全生产网 |
很多迹象表明,全国各地绝大部分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欢迎执法部门的检查,当然也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执法监察。我们知道,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工矿商贸企业的发展,需要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是保证安全、有序、稳定的生产环境的重要措施和途径。那为什么还会出现生产经营单位排斥安监部门执法监察的现象呢?笔者认为,主要还是这些执法监察行为给生产经营单位带来的麻烦和伤害远大于得到的利益的关系。所以,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发展的执法监察理念的建设: 一、加大力度,重点开展对有关人员的培训。目前经常出现的地方政府对违法行为的“保护”、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和抗法事件,其当事人一般主要有两种心理,一种是侥幸心理,舍不得投入,形成了隐患,又只想凭运气避免事故;一种是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了解,对很多安全生产违法和非法的行为不了解,对违法后果不了解,反倒认为你是在吃拿卡要。改变这两种错误心理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地方政府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和宣传,使其尽快掌握和了解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认清形势,抓好安监队伍建设。要针对当地产业结构形势和存在的主要安全生产矛盾,找出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需求,针对需求抓好安监队伍建设。随着经济发展过程中科技含量的逐步增大和全社会法律意识的提高,安监系统内原有一些非专业人员已越来越难满足形势的需要,所以要通过招收安全工程、法律、化工、建筑等专业大学生,或者从生产经营单位抽调专业人员等途径,及时为安监队伍补充新鲜血液;要通过与专业院校合作,对执法人员进行几个月、半年乃至一年的专业培训,进而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守法、执法能力和水平,提高清正廉洁、依法行政的道德素质修养。 三、改变观念,调整执法监察手段。目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为吸引投资,各地政府也都出台了很多的优惠和扶持政策,广开绿灯,边上项目边办手续,甚至先上项目后补手续,这种 “不择手段”的后果,就是给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威胁,形成了一系列的重特大事故隐患,比如建设项目“三同时”问题,比如生产经营的许可问题,但是在地方政府领导的“保护”下,安监部门强硬的去执法、去处罚却也是行不通的。这种大趋势下,安全监管必须要加强五型机关建设,必须要改变观念、改变策略,变安全检查为上门服务,变安全监管为业务指导,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帮助;将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将生产经营单位该办的业务指导到位,将能为企业办理的事项服务到位,当然,对于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恶劣行为,也要严惩不贷、处罚到位。 四、树立权威,做好工矿商贸企业发展的参谋。安全监管人员之所以受到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斥,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外行监管内行。现在很多安全监管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对于安全生产多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到生产经营单位经常说外行话,还要摆谱,指手划脚地装大爷,非常容易招致企业的反感。如果我们的安全监管人员都是行家里手,都是专家,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都能提出合理化建议,能帮助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那欢迎还来不及呢,怎么能反感呢? (我老婆眼睛里长稻芽)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