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基金》并非“救心丸” |
| http://www.aqsc.cn 2010-03-15 10:41:54 中国安全生产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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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召开的全国“两会”上,有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再次将去年由财政部、保监会、公安部等机构联合推出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当作议案提出,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这项新型的社会保障制度。 毋庸置疑,这是国家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履行对道路交通事故受害者救助职能的重要举措。旨在保证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在不能按交强险得到及时救治和赔偿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救助基金的帮助和适当补偿。同时,该项制度的推广和实施,也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民众生命与健康的关爱,不仅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还促进和加快了构建和谐社会进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但是,笔者发现,某些民众并没有正确全面理解《办法》的内容和实质,而是曲解了其中的条款和意思。特别担忧和可怕的是,有一部分驾驶员更是自作解人。单纯片面地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就是给机动车肇事逃逸下了“及时雨”,为驾驶员赖账送来了“雪中炭”。觉得从此以后,就可以多拉快跑,超速、超载、一脚油门轰到底。出了事,能拿多少就拿多少,掏不起也没关糸,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救助基金。甚至不排出少数别有用心的道路营运人员会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上动歪脑筋,钻空子,借机讹财赖账。 就像正月十五那天,笔者由于赶时间,坐上了一辆面的。结果,面的一路狂飙,见车就超,招手就停,与其说是挣钱,不如说是在“抢人”。为此,笔者被晃得左摇右摆,吓出了一身冷汗。有乘客问司机就不怕出事吗?谁知司机的回答更是语惊四座:“怕啥?现在国家推出了《救助基金》,出了事有政府部门兜着。”事后,笔者真是心有余悸。假如,大多数驾驶员都这样理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话,那后果不堪设想。特别是对于从事长途营运的客车,那可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呀!如果驾驶员错误理解成《救助基金》就是一个为交通事故买单的部门,是一个比保险公司掏钱还容易、爽快的慈善机构,那开车还有什么顾虑?谁又会把乘客的生命当回事儿?更甭说一旦出事积极履行报警、抢救、赔偿等职责了。 笔者认为,这才是真正叫百姓和乘客害怕的地方,也是部分人大代表要再次重议《救助基金》的原因所在。其实,《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对于有关先行垫付抢救费用、救助途径、基金管理及监督等具体事宜,都有明确全面严格的规定,绝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投机取巧。更不能让它成为部分交通法规意识淡薄、视乘客生命为儿戏的司乘人员冠冕堂皇的一件“救生衣”。在此,笔者也郑重呼吁,行成于思,毁于随。为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顺利实施,为了其功能的完整体现和真正造福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有必要对民众、特别是驾驶员进行一次《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的知识普及讲座。 作者单位:四川省攀钢钒维检中心罗郑洲 (罗郑洲)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