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谈校舍安全:拨资金促建设延工期保质量 |
| http://www.aqsc.cn 2010-03-17 14:25:53 中国安全生产报 |
政协委员特别关注校舍安全工程,建议中央—— 拨资金促建设 延工期保质量 采访嘉宾: 青岛市副市长 王修林委员 今年“两会”,多位委员不约而同地带来了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调研结果。他们发现,校舍安全工程社会影响大、涉及范围广、地区差异大、技术要求高、时间要求紧,不仅任务艰巨复杂,而且资金需求量巨大。委员们建议,加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和支持;对工程量大的地区,适当调整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周期;尽快统一相关标准等。 据了解,全国校舍安全工程的资金需求高达8000亿元,如按2009年中央财政新增专项资金80亿元、3年资金总量240亿元来计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仅占总需求的3%,地方财政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压力很大。 对此,青岛市副市长王修林委员表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主要实施主体是县级政府,如何充分调动县级政府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是校舍安全工程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而资金又是顺利完成的保障,建议从中央政府到省级政府,加大对县级政府资金的转移支付力度,市级政府视其经济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奖励及补贴,在此基础上明确县级政府的资金投入比例,针对计划单列市面临的困难,建议按照所在省补助标准直接予以补助。 “2010年是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关键年。各级政府应将校舍安全工程作为重点保障的民生工程之一,优先安排资金,特别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安全校舍工程项目,要全额纳入当地财政预算。”湖北省政协副秘书长王红玲委员建议中央出台文件,对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等项目,本着“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工程各种手续高效快捷办理。 致公党中央则建议,中央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投入;中央财政在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资金的分配过程中,应从各地财力状况和实际需要,对7度及以上地震高烈度区、重点监视防御区等任务重的地区给以倾斜,优先保障这些地区的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并重点考虑人口稠密、办学条件差地区的校舍安全改造。 统一标准 动态管理 王修林介绍,当前存在建设部门和地震部门对抗震设防标准要求不一致的问题。以青岛为例,按国家建设部抗震设计规范规定,应按照6度地区乙类工程进行设防。但根据国家地震局文件和山东省政府第207号令要求,6度地区所有中小学抗震设计标准应当由6度提高到7度,“这个问题若不能明确界定,将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资金投入、进度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的规划,2011年底前要“集中重建整体出现险情的D级危房,改造加固局部出现险情的C级和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校舍”。届时,全部D级危房和大部分C级危房将得到有效治理。 对此,王修林表示,校舍安全的统筹规划、动态发展等问题需要充分考虑。从青岛的情况看,随着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新一轮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在所难免,部分原已通过改造达到抗震要求的校舍将面临撤并,资金效益大大降低。同时,校舍安全状况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C级、D级危房又将陆续出现,安全工程之后的校舍安全问题仍需要高度关注。他建议,把中小学校舍的维修改造与布局调整、标准化学校建设等多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避免校舍重复维修、改造后撤并等现象发生,建立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施工时间仅有2年,按计划,目前仅完成校舍的排查、鉴定和规划设计工作。由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具有特殊性,如果全部安排在寒暑假施工,施工时间不足4个月。”福建省教育厅副厅长薛卫民委员说,以福建省为例,暑假期间恰逢雨季和台风多发季节,寒假期间气温低,有效施工期短,工程量大,要按时完成任务十分艰巨。这种情况势必造成个别单位为赶进度,不严格按照工程施工方案和相关配套技术文件要求施工,擅自降低建设标准。他建议,适当延长工程实施时间,比如用5年或更长的时间逐步建设达标。 对有效施工时间受学校教学安排制约的问题,致公党中央提出,对工程量大的地区,适当调整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周期,延长1年至2年,以确保工程质量。 (记者 张楠)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