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顺职业病监管体制?协作是必由之路 |
| http://www.aqsc.cn 2010-03-08 11:08:59 中国安全生产网 |
网友提问 刘其德:如何理顺职业病危害监管体制? 丫头带来的反馈: 政协委员、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何悦:尽快修改《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理顺监管机制。 农工党中央:建立部门协作监管机制,加大职业卫生监管执法力度,指导和监督企业不断改善劳动者工作环境,对违法企业 一律停产整顿,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关闭,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企业予以一定的奖励。 政协委员、中华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在修订《职业病防治法》时赋予工会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权利,并增加“国家建立由政府部门、工会组织和用人单位代表组成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三方协调机制,共同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的重大问题”等条款。 政协委员、江西省副省长谢茹:明确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跨地区职业病危害事件,应由政府出面协调。 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中央委员简少玉:建立省际职业病防治工作协作互动机制,由劳务输出地的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出务工的农民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预防知识培训。 (记者张楠)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