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记者邹伟锋 通讯员兰拥军报道 4月23日,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了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分析了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形势,重点部署了全市开展“三项行动” 方案。
据介绍,该市“三项行动”具体分为:组织动员阶段(5月份中旬前),要求层层抓好组织发动,动员重点企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监督检查阶段(5月中旬至9月份),9月份市政府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巩固提高阶段(10至12月份),开展“三项行动”回头看,解决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巩固取得的成果,并进行全面总结,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三项行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宁波市委常委、副市长余红艺要求在会上强调,要把开展“三项行动”与隐患排查治理、与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等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执法、宣传教育和整治措施,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推进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设;要发动群众参与“三项行动”,鼓励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开展“三项行动”实施不力、走过场的单位将公开曝光,努力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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