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省政府就加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扎实推动我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执法、治理)是一项关系安全生产全局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切实有效开展好本次行动,省政府决定成立四川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协调联席会。各级政府和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协调联席会,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要求,分解细化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要统筹协调,加强督查。各地、各部门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三项建设”与“安全生产年”其他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强化与有关部门的联动协调机制,形成安全生产的监管合力。要切实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省安委会将组成综合督查组对各市(州)和行业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省安委会要将活动开展情况纳入2009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要强化监督,广泛宣传。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各级政府都要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在6月份的“安全生产宣传月”期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集中对“三项行动”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注意发现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运用典型推动工作。
四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方面,要大力弘扬安全文化,开展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创建。要进一步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法制和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方面,要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动、“贯彻法规、落实责任”专项治理行动、职业安全健康执法行动,进一步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谎报瞒报,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方面,要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带行动”,严格治理违规驾驶行为,深入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和水上交通“救生衣行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巩固“隐患治理年”工作成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部署,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有效地推进“三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