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云南省出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05-13 08:44:59 云南省安监局 |
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出台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这是云南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落实的具体措施。 今年以来,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省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重大事故时有发生,事故总量仍然较大。为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通知要求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实施方案》、《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三项行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工作步骤、具体要求等。提出了“安全生产年”云南省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事故总量下降、死亡人数下降、重大事故起数下降,进一步保持和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实现云南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 《实施方案》要求,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要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推进,按照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进落实、巩固扩大成果三个阶段逐步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要统一组织实施“三项行动”,层层落实责任,对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抓住不放,组织安全监管、国土资源、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工商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要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严厉打击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对生产安全事故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屡次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在媒体上公布,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安全资格证书等证照发放,以及项目审批、信贷等方面予以制裁和限制。要充分发挥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协调机制的作用,坚决惩处事故背后的腐败行为以及失职渎职行为,公开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实施方案》明确,9月底前,全省将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此外,《实施方案》还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方便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举报。对于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实施方案》指出,要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执法行动的目标、范围、重点和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充分通过各类新闻媒体总结宣传安全生产的典型事例,同时对非法违法生产企业以及安全生产执法行动走过场的单位及时进行曝光,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创造良好氛围。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