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位于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与秀石街交叉口五洲锦城10栋的乐橙幼儿园因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被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处以9500元罚款。
该大队在对辖区幼儿园进行暑期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乐橙幼儿园使用面积约760平方米,园内多处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消防安全应该作为幼儿园日常学习的必修课,你们园里的负责人要增强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该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对幼儿园负责人进行教育并指出消防安全隐患,对违法事实进行调查取证,依法立案查处。该大队对幼儿园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作出处以9500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