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提出五条政策预防安监领域失职渎职犯罪 |
| http://www.aqsc.cn 2010-06-22 13:50:32 正义网 |
正义网重庆6月22日电(记者沈义)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获悉:2009年1月至2010年5月,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安全监察监管领域渎职犯罪34件38人,其中玩忽职守案32人,滥用职权案6人;重特大案件23件,占67.65%;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3人(含厅级1人)。 此类案件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有何预防对策?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该院党组成员、职务犯罪侦查局局长梁田。 “我院日前对已查办的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导致安全监察监管领域渎职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五点。”梁田说,首先是安全监察监管责任意识不强。许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与有关工作人员不履职或不认真履职有直接联系。如应当实地查看的未查看,应下井检查的未下井,应责令停产整顿的未责令,以致酿成重大事故发生。 他称,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和人情的干扰是又一原因。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的监管人员置安全监察监管职责于不顾,权钱交易,放弃职守,放纵违法违规行为,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另外,有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如少数驻矿特派员、乡镇一级安监办、煤管办(站)人员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对一些安全隐患、苗头缺乏应有的职业敏感,不胜任或不能完全胜任安全监察监管工作。同时,有的岗位职责规定不明确,有的部门职能规定重叠和交叉,使得职责无法落到实处,从而引发失职渎职行为产生。 梁田认为,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存在薄弱环节这一因素也不能忽视。其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对相关环节的失职渎职行为,缺乏内部及时发现和处理机制,往往是在事故发生后才发现,但危害后果已经产生。 他告诉记者,为有效预防安全监察监管领域的失职渎职犯罪,减少重大责任事故的发生,检察院提出了五条对策: 一是加强廉政勤政教育,提高安全监察监管干部的风险意识。要加强对安全监察监管人员廉政教育,同时引导其强化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养成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二是严格管理安全监察监管队伍,提高履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从事安全监察监管工作人员的职业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对不具备履职能力的人员及时调整岗位。三是健全执法规范,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到人。进一步细化执法规范,完善调查、审理和处罚的执法标准和流程。四是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是否遵章守纪、依法行政等情况进行监督。五是大力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在岗从业人员的常态化安全教育培训,尤其是抓好企业轮换工、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采访结束时,梁田表示,为推进“平安重庆”建设,促进重庆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在严肃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失职渎职犯罪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与安全监察监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共同努力遏制和减少渎职犯罪。他透露,目前市检察院正在着手起草事故类玩忽职守罪“严重不负责”情形认定的指导意见,以统一执法标准,确保对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的准确惩治。同时,拟定了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之间信息互通、情况通报的实施办法,准备提交行政执法部门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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