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九项制度构建安监系统网格化廉政监督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10-02-05 08:50:55 中国安全生产网 |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近年来,临沂市安监系统不断创新廉政监督,实行网格化廉政监督模式。该模式以九项制度为基础,以时间为经,以空间为纬,以权力运行为重点,内部防范、外部监督,使权力运行互相制约、公开透明、高效廉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利用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大功能,形成“全员、全过程、全动态、全方位、全覆盖”立体式网格化廉政监督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到点”的廉政监督体系,强化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监督,消除廉政监督的时间和空间死角,建立廉政监督的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明晰的岗位责任制。按照“因事设岗,因岗定人,有岗必有责,有责必监督”的原则,对岗位定权、定责、定人,实行岗位职责与岗位廉政职责“一岗双责”制度,使工作到人,职责到人,责任到人,不准空岗,实行关键岗位任前谈话、诫勉谈话、述廉述职、函询等制度。实行岗位责任承诺书,向社会公布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岗位人员信息,实行岗位服务对象和群众评议制度,使每位党员干部做到谨慎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实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廉政责任倒查制,对所涉及的工作人员实行逐一倒查,轻者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加大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力度,把廉政教育列入机关干部教育和安全生产培训课程,每月进行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实行岗位分设,交叉监督模式。对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一些关键敏感岗位实行岗位分设,交叉监督,层层监督,岗位之间既互相独立,又互相制约,避免形成一个人包办到底的廉政监管“真空”。实行“管审分离”和“查处分离”。“管审分离”是指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职能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职能进行分离,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完成;“查处分离”是指在进行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对事故的前期调查和最后的处罚结案进行分离,分别由不同的内设机构完成。实行“管审分离”和“查处分离”就是拆分了行政“管理”与“审批”、“调查”与“处理”职能,细化了科室职责,分散了科室权力,在局内部形成科室(队)之间相互配合和互相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 三是实行轮岗制度。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实行定期、分批轮岗交流制度,实行年轻干部轮流下派挂职锻炼。通过轮岗,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使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成为工作多面手,实现多岗位多层次廉政监督。根据行政许可审批人员参与安全监管执法活动较少,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不熟悉,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审核停留在企业呈报的材料上等实际,对行政许可人员实行定期轮岗,定期参与安全监管执法活动,熟悉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避免材料审查与实地考察脱节的问题,严格企业安全条件的审核,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避免违法违纪行为。 四是建立公开透明的社会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作用,把内部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察监督、社会群众监督、媒体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增强监督的合力,使腐败行为无处藏身。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条件、程序等,实行阳光化操作,规范安全生产审批许可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同时向社会公布每位许可人员的工作职责和权限,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同时,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服务对象和下级机关函询考核制度。通过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专用电话“12350”和每月一期的“行风热线”节目,畅通人民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强化对关键岗位和环节的舆论监督,加大对群众举报案件的办理力度,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网格。 五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安全执法易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为减少行政处罚的主观性、随意性,规范自由裁量权,制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指南》,制订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配套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公开、审核、重大或复杂案件评议、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避免了因自由裁量权滥用而产生腐败。市安监局将自由裁量权规范问题列入对各县区安监局执法质量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是实行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度。安全执法案件的处理是关键环节,特别是重大案件,社会影响大,易产生腐败行为。为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做到案件公开、透明,清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实行案审委制度,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决策制度,并将纪检监察人员纳入案审委,参与案件审理,加强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监督。案件审理委员会由局长、副局长、纪检书记、案件科室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研究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和有关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案审委制度规范了案件审理制度,增加了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度,消除了行政处罚的腐败死角。 七是健全制度,部门联合,构建廉政合力。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90%以上发生在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审批、安全执法监察、事故调查处理等关键环节。从权、钱、人、物等较易滋生腐败的重要岗位和要害环节入手,制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岗位责任制、承诺制、执法工作规章、自由裁量权规范制度、政务信息公开、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案审委制度、事故联合调查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把权力运行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同时,联合纪委、检察院、监察局等部门,对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出台配套制度,联合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形成事先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惩处全过程、全方位廉政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纪律、政策、行政管理等手段,预防职务违法违纪,有利于形成工作上互相配合、制度上会相衔接、措施上互相配套的工作格局,有利于形成惩治与预防腐败的强大力量,体现反腐倡廉的联动性。 八是实行纪检监察全过程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员的作用,对重大案件、安全执法监察、事故调查处理、重大事项决策等工作,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全过程参加,对党组执行民主集中制度、科学决策等情况提出监督意见。纪检监察人员必须定期对廉政建设工作向党组汇报。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人员任前,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谈话。对“八小时之外”的时间,纪检监察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有权进行监督。纪检监察人员牵头负责安监系统反腐倡廉责任任务分工,实行巡视制度,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对考核中发现问题的,实行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度。 九是实行行政问责制。加大对安全生产执法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查处事故。建立健全事故联合调查制度,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严格行政问责。凡发生事故,均成立由安监、公安、工会、监察等部门组成事故联合调查组,并邀请检察院参加,安监部门积极配合监察部门、检察院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建立并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事故约谈、典型事故现场分析、事故通报、事故“黑名单”、事故单位回访等“四项制度”,通过严查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惩罚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行政问责失职渎职人员,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对重要岗位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群众反映一般性、苗头性问题,采取提醒谈话的形式,及时督促、提醒、纠正各级领导干部在工作、生活中存在的问题、不良行为和应该注意的事项,把问题和不良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下。 当前,安监系统廉政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网格化廉政监督模式针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从预防腐败的时间、空间入手,内部预防、外部监督,通过九项制度,以系统、联系、发展的方法整体谋划,构建一个涵盖教育、制度、监督、改革和惩治为主要内容,由多项工作、多种手段、诸多要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惩防体系,初步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覆盖到点的网格化廉政监督体系。 (朱传广)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