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监局加强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12-28 09:34:33 吉林省安监局 |
近期,吉林省安全监管局在各市(州)安全监管局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自查和对所属县(市、区)的考评基础上,对长春市、吉林市、通化市、白山市、延边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等市(州)、县(区)安全监管局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考评,并抽查了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昌邑区、通化县、抚松县、安图县和池北区等县(区)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以来,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坚持依法行政,强化队伍和执法人员素质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配套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工作,行政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得到生产经营单位的进一步认可,安全监管的权威性进一步增强。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检查,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三是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四是规范执法,健全制度,全面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五是注重基础,强化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六是加强监督,拒腐防变,杜绝违法现象发生。各市(州)安全监管局自去年以来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现象。通过考评检查对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进行了通报。主要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中不同程度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等问题。二是执法人员能力需进一步提高问题。三是存在着事故处理案卷和处罚备案不及时的问题。四是应进一步拓展和加大法制宣传工作。五是行政执法的外部环境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针对这些问题,省安全监管局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 (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要继续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2010年--2014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规划》。二是编制执行好《2010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三是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自由裁量权办法和执法文书使用规范。四是重视并认真做好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质量考评工作。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制度建设。加强调研论证,争取2010年在安全生产方面立法有所突破;做好安全生产配套制度的制定,重点加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政府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深入开展安全监管课题研究,加强同法制办、检察院、法院、纪检委和吉林大学法学院等部门的联系,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4号,进一步创造执法的良好环境,避免监管过程中不作为、失职和渎职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继续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体的联系,保持舆论渠道畅通,开辟《安全监管专栏》等,为及时宣传报道安全监管工作搭建平台,提高安全监管的影响力。争取2010年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有所创新,营造“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氛围,增强全社会广大群众尤其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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