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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安监执法工作例会侧记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11-12 09:16:52 中国安全生产网 |
2009年11月11日,记者应邀参加了深圳市福田区安监执法工作例会,按照轮流当值的安排,这次例会由圆岭街道做东,辖区内10个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街道安监科的负责人、福田区安监局领导和区安监局执法监察科部分工作人员共30余人参加了例会。 会议本着提出问题、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的精神,先由基层街道安监科负责同志轮流做口头发言,经过七年的磨合,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安监干部畅所欲言,针对近期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莲花街道安监科的负责同志首先提出,法律的严谨性摆在面前,建议区里在执法培训方面还要加强,区安监局在装备等各种硬件上已经对基层有了足够的支持,希望能制定一些临时政策,在罚款额度上下放权利,小额度的有街道自主,较大额度由区里核准。 香密湖街道安监科负责人徐建提出在区里进行危险化学品检查时,最好通知街道的同志一起参加,这样能够起到在实战中锻炼街道的同志,使之增强实战经验,起到更好的效果。沙头街道的唐山同志提出仍有少数同志对执法检查记录的电脑操作方面不够熟练,导致不能及时通过电脑系统上报检查记录。 华强北街道安监科张志云同志提出,由于华强北是新成立的街道,目前街道安监科内有执法证的只有他一个人,按照执法检查最少需要两个人同时进行的要求,一个人根本开展不了这项工作,他呼吁能否针对这种情况开辟一个执法检查证发放的快速通道,以便他们立即开展这项工作。 梅林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则感到安全生产责任无限大,用他的话来说,在辖区内只要不是刑事案件,都和安全挂上钩,他建议通过加大宣传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福田保税区的分管领导则提出,在辖区内综治、城管执法的装备都很好,相比之下,安全生产的装备略显不足,综治、城管是“面子工程”,而安全生产是“脑袋工程”,安全生产的装备不能太弱。 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专职副大队长张小强要求对事故多发企业的检查最好在事先通过电话初步了解一下,免得在人手不足的情况下过多的耗费人力资源;明年区内将进行街道分管领导、街道执法中队、社区和企业的四级培训;明年区里还将出台一个类似《企业日常检查规范》明确的指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使之一目了然。区安监局副局长谢德矿强调了各街道要认真填写行政执法单位统计表,并及时通过网络上报,以达到用数字说话,让数字反映业绩的目的。 福田区安监局局长陈慧明要求到会的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他强调只要我们认真履职了,我们就没有责任,发生事故是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我们要加大对企业主体责任的宣传,把事故企业挂上网、登上报,促使各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与会人员还就安监队伍小、任务重等问题发表了看法,大家统一认识,认为在现有的情况下只能抓重点、抓难点,要充分利用好区里每月一次的安监执法工作例会的机会,让会议为实际工作服务。 (记者 张书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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