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生矿难1小时内必须上报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11-18 09:06:33 兰州晨报 |
兰州晨报讯(记者王家安)由于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因此必须改变以往发生煤矿事故后由于上报不及时、处理不及时导致的不必要损失。11月17日,记者从省煤监局了解到,我省即日起开始实施《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实施办法》,其中就明确规定,遇到一般、较大和重大矿难,上报时间都要在1小时以内。办法还明确规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及涉险事故的,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人应当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有关媒体同时赶赴现场,做好事故的新闻发布工作。 根据办法,煤矿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涉险事故,其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报告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发生较大以上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还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也要同一时间立即报告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同时还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给同级公安机关、工会和有关部门。 办法要求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要准确全面,必须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名称、地址、性质、产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和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等。较大涉险事故、一般事故、较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1次;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续报2次。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立即组织查证核实,应当在5日内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查证,并在60天内形成全面报告。此外,将按照规定对第一名举报人要予以奖励;对瞒报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并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 相关链接 目前我省煤矿事故等级确定标准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较大涉险事故:是指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或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或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和住院观察10人以上的事故,或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事故,或危及车站、水电等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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