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阴县安监局出台实施意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03-17 10:32:58 中国安全生产网 |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近日,平阴县安监局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减少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严格规定了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规范性程序,并就安全生产执法文书的归档程序做出了明确的要求。要求对上级交办、群众举报、其它部门移交的无需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结果要在五日内书面报局法规科备案,对符合市局备案条件的案件,自结案之日起10日内报市局进行备案。 根据该意见的要求,县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局内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严禁安全生产执法人员在其执法范围内出现越位、错位、以及相互推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各业务科室及监察大队每周开展一次执法情况、执法文书的自查和汇总,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该小组还将不定期的对行政执法对象开展走访活动,积极听取行政执法对象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透明度,规范执法行为,保证执法的公开、公正,不断提高全局行政执法水平。(作者:平阴县安监局 刘顺峰)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