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中国安全生产网 > 企业平台 > 企业动态

金牛能源安全费提取标准每吨煤上调10元


  发布时间:2008-05-30 08:35:15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坤  
摘要: 金牛能源根据矿井实际生产环境需要,自2008年1月1日起,将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标准由原来的15元/吨调整为25元/吨。该项提取标准调整大约影响公司年度利润总额1亿元。

  金牛能源5月29日表示,公司根据矿井实际生产环境需要,自2008年1月1日起,将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标准由原来的15元/吨调整为25元/吨。按照金牛能源本部各矿井年度核定生产能力总量计算,该项提取标准调整大约影响公司年度利润总额1亿元。金牛能源表示,将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将由此对利润总额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

  据悉,此次金牛能源提高煤炭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是根据2005年4月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调整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加强煤炭生产安全费用使用与监督的通知》做出的。

  根据上述通知,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自然发火严重和涌水量大的大中型煤矿矿井吨煤不低于8元,其中:大同煤矿集团等45户重点监控煤炭生产企业吨煤不低于15元。小型煤矿的平均提取标准要高于大型煤矿。煤炭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高安全生产费提取标准,但是必须上报税务部门、安监部门等政府部门,并获得批准和备案。

  金牛能源董秘陈立军介绍,此次金牛能源上调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标准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公司的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并且很早就已经向税务、财政、安监等政府部门进行了申报,直到近期才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目前该项费用调整已按规定报河北省煤炭工业办公室、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冀中分局、邢台市桥西地方税务局、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陈立军表示,上调煤炭安全生产费的目的是为进一步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保障矿井安全,建立一个以人为本、长期安全的煤矿生产环境,保证公司未来经营生产的长治久安。

  他还透露,随着煤炭生产安全形势的变化,目前非上市煤炭企业的煤炭生产安全费提取标准在每吨30元至40元之间。由于上市公司煤炭生产的安全管理环节更规范,监察更严格,因此上市公司的安全费提取标准普遍要低于非上市公司,但是据他了解,上市公司的平均提取标准也已经达到每吨20元上下。

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网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经过书面授权转载,必须注明出处、作者。

责任编辑:陈宇祥 [论坛] [收藏此页] [打印] [字号: ] [关闭]
  相关文章
厦门华润燃气公司义务上门维修灶具 - 2008-05-27 15:10:48.0
深圳一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向灾区捐赠适用劳保品 - 2008-05-27 10:11:04.0
潞安铁运公司技术设备升级保安全运输 - 2008-05-22 22:41:16.0
重庆松藻煤电公司巧治综掘机“高热病” - 2008-05-22 22:37:50.0
洛河发电厂60万超临界新机连运创集团纪录 - 2008-05-21 15:33:49.0
龙矿集团搭建数字化监控体系 - 2008-05-13 09:14:15.0
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名字: 匿名发表 请保证内容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