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推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承诺制 |
| http://www.aqsc.cn 2010-03-16 09:24:56 太行日报 |
日前,晋城市安委办结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推行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把企业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向政府、社会和职工进行公开承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由市、县(市、区)安委会统一组织领导,市、县(市、区)政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安全生产承诺书下发至本部门负责监管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向当地政府进行安全承诺,并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备案。 推行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分动员部署、签订承诺书、监督检查三个阶段进行。承诺的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二是当地政府制订的政策、措施对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三是当地政府认为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其他职责和义务;四是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没有履行法定职责和约定的内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自愿接受的处罚条款。 安全生产承诺书签订后,长期有效。各县(市、区)安委办将加强对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的督促检查,跟踪了解各行业(领域)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情况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情况,及时了解和协调解决推进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陈杰斌 刘洋)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