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电业局“不二”法则抓安全 |
| http://www.aqsc.cn 2010-03-16 10:19:52 中国安全生产网 |
“干部员工重复性发生同类安全违章、失误将受到严处”。3月初,福建省三明电业局创新推行安全生产“不二”法则,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过程管控,杜绝管理性、重复性及习惯性违章,促进各级、各层人员严格履职。 截至今年3月14日,三明电业局实现连续安全生产4215天,创建局以来最高安全生产记录,在福建省同类供电企业中名列榜首。然而,该局人为的习惯性违章现象屡禁不止,安全生产如履薄冰。为此,在开展“三个不发生”百日安全活动中,该局全面推行安全生产“不二”法则。 何谓安全生产“不二”法则呢?“不二”就是不重复发生、不二次发生。该局安监部主任陈宏介绍说,安全生产“不二法则”是指企业可容忍员工首次一般性的违章、失误,并给予教育、培训,促进其提高;但不能容忍严重的或重复性的违章、失误,对严重的、重复性的违章、失误给予严处。“不二法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和安全生产的刚柔并济管理。 据了解,在执行安全生产“不二”法则中,该局将按违章对象分为三层面执行。针对执行层人员,首次发生一般性违章通报批评,第二次发生同类型违章予以记分考核,第三次再发生予以待岗处罚。针对管理层人员,在考核年度内其管辖的班组(车间)发生二次同类型违章时,给予班组长、车间主任违章记分和经济处罚,发生第三次同类型违章,给予转岗或诫免处分。针对县公司领导班子,在考核年度内其管辖的企业发生两次同类型未遂事故、一般责任性事故和安全整改不落实,给予企业领导班子全体成员集体违章记分,发生第三次时则给予班子主管和分管诫免处理,给予其他成员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张春 张玉生)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