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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全民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七台河市安全企业、安全社区、安全学校、安全乡村、安全家庭创建活动正在我市全面铺开。
创建范围包括:全市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城镇街道,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校,行政村,居民家庭。
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在主要街道、广场、学校、企业、社区、商场等场所广泛张贴《安全公约》。通过编制厂报、板报、橱窗、宣传栏,召开班前会、调度会、团会、班会、队会、村民会议、居民会议,印制市民手册、宣传单、条幅,组织报告会、演讲比赛、书法比赛、文艺演出等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方式,使《安全公约》和《创建标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丰富创建内容。企业要从安全理念、管理制度、技术手段等方面入手,制定细致、翔实、可操作的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等内容的学习,定期组织生产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达到《安全企业创建标准》要求。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安全社区创建标准》,加强自身建设,并对居民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使广大居民具备自救互救的知识和能力。学校要将《安全和谐校园考评》纳入安全教育计划,定期聘请有关交通、消防、地震等专家讲课,把安全公约纳入讲课内容,开展自救演练,增强学生自救、互救和紧急逃生的本领。乡村要按照《安全乡村创建标准》,对广大村民进行火灾预防、用电安全、农机安全、涉水安全、农药中毒预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家庭要组织成员学习《安全家庭创建标准》和《安全公约》,争创安全家庭。
每年组织评优。每年开展安全创建活动评优工作,建立市、区(县)二级评选申报程序,逐级考核验收。区(县)作为安全创建活动的基本组织单位,自行组织开展创建和评选活动。市安委办负责组织开展“创建优秀单位”评选,具体活动形式由各区(县)政府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地域特点组织开展。市政府安委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创建优秀标兵单位”评选和推荐工作,获得“创建优秀标兵单位”称号的社区,可以直接申报“全国安全社区评选”。每年10月份,市政府安委办向省政府安委办推荐参与“五个创建”标兵单位评选对象;对考核优秀的颁发荣誉奖牌,对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表彰奖励,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记者赵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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