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常有:因为共享,所以共赢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09-28 08:57:26 中国安全生产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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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常有,1986年大学毕业后,在劳动人事部劳动保护局工作。1988年劳动部和人事部分设后,在劳动部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就职。1995年,他加入国际劳工组织中国蒙古局,负责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和蒙古政府、雇主和工会组织,在社会保障、工作条件、移民工保护和职业安全健康等领域的合作计划和项目的设计、实施和评估工作。朱常有现为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常务理事。 从事职业安全健康工作23年来,朱常有参与、推动和见证了许多国际项目在中国的开展。他既有丰富的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又立足于国际劳工组织这个国际平台,用国际化的视角观察中国安全生产工作的演变和发展,特别是近年来在对外交流合作过程中的进步。 朱常有与中国安全生产对外交流合作难舍难分。他现在是国际劳工组织中国蒙古局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工作的高级项目官员。他在劳动部工作期间,从事的是科教宣传方面的工作,参与了由国际劳工组织执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资助的“中国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培训中心能力建设”项目。这是当时在该领域较大的国际合作项目。 加强国际合作,建设安全文化 朱常有说,国际劳工组织十分重视预防性安全文化的传播,并通过各种渠道推动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国际劳工组织184个成员国之一,中国重视、积极参与该组织的各项活动,双方在职业安全健康领域保持着密切和良好的合作,并在国际上产生了影响。 朱常有举例为证,在国家安监局成立之初,双方就为开展国际合作搭建了一个平台。自2002年起,双方每两年召开一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2010年将召开第五届。从2004年开始,国际劳工组织与国家安监总局一起,在每年的4月28日(世界工作安全与健康日),都要举办主题纪念活动。 “这些活动的影响越来越大。比如,去年召开的第四届中国国际安全生产论坛,有两个国家的劳工部部长出席,一个是美国的,另一个是芬兰的。以论坛为平台,我们的中国同行可以了解世界上最先进的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管理方法及安全监察实践,开了眼界;同时,在论坛上可以广交朋友,建立了国际交流合作网络。” 朱常有说,除了加强多边国际合作外,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合作也十分广泛。比如,目前开展的中日安全生产科学技术能力建设项目、中澳煤矿安全项目和即将开展的中欧安全生产领域的合作项目。对于这些合作与交流,国际劳工组织十分支持,并一直在努力促进。 近年来,类似的交流合作平台在国内也越来越多。朱常有每次都要代表国际劳工组织参加每年举办的两岸四地职业安全健康学术年会,今年的年会将在湖北武汉举行。朱常有对这个年会评价很高:“通过这个平台把两岸四地的安全生产同行紧密联系起来了,相互交流经验,共同提高,这十分重要。” 他认为,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一方面推动了中国安全文化建设和工作制度的完善,另一方面也向国际社会宣传、展示了中国政府、企业和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为改善工作中的安全与健康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成就。 就国际劳工组织所倡导的“体面劳动”与安全生产的关系,朱常有解释,“体面劳动”是国际劳工局现任总干事索马维亚先生到任后在国际劳工大会上所作的主旨报告中提出的。通俗地讲,“体面劳动”就是社会应为每个人提供一个充分、有收入保障的就业机会,并为其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社会保障和安全健康工作环境;他们在工作中的心声和诉求能够被听到、工作中的基本原则和权利能够得到尊重。因此,体面的劳动一定是安全的劳动。“体面劳动”理念已被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 在2008经济全球化与工会国际论坛开幕式上,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也在讲话中提到要促进体面劳动。这就向国际社会表明,中国政府也十分重视并推动体面劳动理念的落实。体面劳动和中国和谐社会理念中的和谐劳动关系是一脉相承的,在内涵上大致是相同的,都是一种很伟大的思想。 借鉴国际标准和通行做法 随着中国加入WTO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中国越来越需要学习和借鉴国际标准和规范。朱常有说,中国在完善职业安全和健康法律、法规和标准过程中,不断研究和借鉴了国际标准和通行做法。 据朱常有介绍,国际劳工组织主要任务之一就是制定国际劳工标准,即公约和建议书。成员国可以批准公约,公约批准后对成员国形成法律约束义务。建议书不需批准,大多数情况下是对相同主题公约的补充和实施细则,但也可以独立存在。到目前为止,国际上现行有效的职业安全卫生公约有23个。 经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际劳工组织职业安全卫生公约有第155号职业安全和卫生及工作环境公约(1981)、第167号建筑业安全和卫生公约(1988)和第170号化学品公约(1990)。 第155号公约是该领域的一个核心公约。它不仅是将职业安全、卫生与工作环境问题结合起来的综合性公约,而且它还是政府、雇主、工人三方共同“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的公约。 第170号公约是一项涉及化学品安全管理多个方面的综合性国际劳工标准,核心内容是对化学品的危险性鉴别与分类、登记注册、安全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工人的权利和义务、操作控制、培训、化学品转移和出口、废弃物处置等问题作出规定,以保证化学品的安全使用。1994年10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该公约。目前正在实施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都借鉴吸收了该公约的有关内容。该公约批准前后,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许多合作,包括修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化学品标签和说明书国家标准,组织到国外考察,开展政府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制度和信息、培训及技术服务制度。 目前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尚未批准的第174号公约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包括危险化学品在内的重大工业事故和减轻该类事故的后果。在上世纪90年代末,国际劳工组织就帮助中国开展合作项目,组织国外考察,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与此相关的,如中国国家标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及随后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提出了明确要求。目前,重大危险源普查及监管工作在全国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开展。 在采访最后,朱常有说,自从他本人到国际劳工组织中国蒙古局以后,双方的合作除了上面提到的活动和领域之外,还包括监察员培训、推广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伤亡事故统计、呼吸性粉尘检测和标准制定、职业安全健康信息管理等诸多方面。 朱常有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中国在各个领域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安全生产领域也是如此。各国在实践和事故教训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好的做法,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通过推动中国安全生产的对外交流合作,同时也将中国的经验、做法传播给外界,让所有人共同分享这些经验和知识,使各国在发展过程中少走弯路。 朱常有还说,最大限度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给工人、他们的家庭、社会和国际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每一个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者的共同意愿。 (本报记者 杨金中)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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