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评选的通知 |
| http://www.aqsc.cn 2010-02-25 09:52:49 中国安全生产网 |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鼓励广大新闻工作者更加关注安全生产的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的质量和水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产业报协会、中国广播电视协会决定,2010年继续开展第六届(2009年度)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及奖励 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设三个类别,13个奖项。 1. 报刊(含通讯社)类设5个奖项:消息、评论、通讯、专栏(含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摄影。 2. 广播类设4奖项:消息、评论、专题(含专栏)、访谈。 3. 电视类设4奖项:消息、评论、专题(含专栏)、访谈。 各奖项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 获奖作品名单将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向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 二、评选范围及参评数额 下列新闻单位2009年刊发的安全生产类新闻作品均可参加评选。 1. 国家级通讯社。 2. 有刊号、公开发行的设区的市(地区)级以上报纸,企业报、新闻期刊,以及设区的市(地区)级以上电视台。 3. 中央及省市区广播电台、电视台;设区的市(地区)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企业电视台。 每家新闻单位每个奖项可报送参评作品1篇。 三、参评作品的标准要求 (一)总标准 1.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落实“三贴近”要求,社会效果好。 2. 所有参评作品的选题、主题和内容必须是安全生产。 3. 内容真实,新闻性强,时效性强,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4. 在同等条件下,短小精炼的作品优先。 5. 有错别字的作品不得获一、二等奖,有病句、新闻要素不全等明显硬伤的作品不得获奖。 (二)各类奖项具体要求 报纸期刊类: 1. 消息:字数在1000字以内。 2. 评论:包括社论、评论员文章、时评、述评、短评、编者按、编后等,字数在2000字以内。 3. 通讯:包括新闻特写、新闻综述、新闻调查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 4. 专栏: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专栏。须连续刊载1年以上。 5.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系列报道是指围绕某一安全主题所做的多角度、多侧面、多层次、多方式报道;连续报道是指围绕正在发生的重大安全新闻进行的“追踪式”报道;组合报道是指年度内围绕同一安全主题、现象、人物、事件在同一版块内刊(播)发的不同体裁的多篇报道。不包括系列评论。以上每篇要求不超过3000字;推荐其中1篇作品为代表作。且须填写报道的完整目录。 6.新闻摄影作品不论黑白或彩色均可。 广播电视类: 1.消息:时间限制在4分钟以内。 2.评论:包括以评论为主的述评性节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3.专题:时间限制在30分钟以内。 4.专栏:以安全生产为主题的专栏。须连续播出一年以上。 5.访谈:指主持人与嘉宾就公众关注的安全生产热点话题进行的谈话节目,不超过40分钟。插播资料不超过整个节目的二分之一。 四、报送材料要求 报纸期刊类: 1. 每家新闻单位各类奖项参评作品的材料一块报送。须填写全部推荐参评作品目录(见附件1)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 推荐的参评文字作品,须报送参评材料15套。全部用A4纸打印或复印。每套材料都由推荐表(见附件2)和参评作品组成,推荐表在前,参评作品在后,装订在一起。参评作品须是剪报或复印清晰的剪报复印件。推荐表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 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须报送1篇代表作的剪报或剪报复印件,并附系列(连续、组合)报道的完整目录(见附件3,在“备注”栏内标出代表作)和1000字以内的报道内容简介。装订顺序为:推荐表、报道内容简介、报道完整目录、代表作的剪报复印件。 4. 参评的新闻摄影作品只报送1套材料。不论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制作成20 cm×15 cm规格,贴在30.5 cm×21.5cm的硬卡纸上,并写明单位、作者及刊发时的文字说明。附上推荐表。 5. 所有参评作品均须另附1份刊登参评作品的完整版面样报原件。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须附刊有代表作的完整版面样报原件。新闻摄影参评作品须附刊登该照片的样报原件。 广播电视类: 1. 按要求填写参评作品目录(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 认真填写参评作品推荐表(附件2), 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 广播作品要求复制成CD1盘2份。 4. 电视作品要求复制成DVD光盘2份。 5. 参评作品须附完整的播出文字稿。 五、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2010年4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以邮寄材料时的当地邮戳为准)。逾期未报,视为弃权。邮寄参评材料时,请务必在信封上注明:“参评安全生产奖”字样。 2.参评作品的作者署名均以刊播时的姓名、人数、排序为准,不得变更。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以代表作刊发时的姓名、人数、顺序为准。刊发时署名超过3人或未署名的作品视为“集体”署名。参评作品的编辑必须是该作品的一位责任编辑。 3. 各单位务必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推荐数额报送参评作品,不得超报。对超报的参评作品,将从最后一篇作品往前删除。 4. 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作品的字数或时长要求推荐,不得超过规定字数或时长。对超过规定字数或时长的作品,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5. 为保障获奖作品证书和奖金及时、准确地发送至获奖作者手中,请各推荐单位联系人填写好联系电话、地址等资料,并提前掌握参评作品作者的身份证号,以备获奖后随时联系,及时寄发证书和奖金。 七、组织协调和材料邮寄 1. 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评选办公室设在中国产业报协会秘书处,负责具体的评奖组织协调工作。 联系人:张风雷 葛怀宇 朱胤元 电话:010-84127049,84127040,84136653 传真:84127048 电子邮箱:zgcybxh@126.com. 2. 报纸期刊类参评作品材料,邮寄至中国产业报协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立路68号阳光广场A1座901室。邮编:100101。联系人及电话同上。 3. 广播电视类参评作品材料,邮寄至中国广播电视协会秘书处。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外大街2号。邮编:100866。 联系人及电话:夏志方,010—86091400,86091726 电子邮箱:zgxhtlb@126.com 附件: 1、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推荐作品目录 2、第六届全国安全生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3、系列(连续、组合)报道参评作品完整目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 中国产业报协会 中国广播电视协会 2010年2月25日 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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