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2000家企业5月起要存抵押金 |
| http://www.aqsc.cn 2010-03-17 10:23:14 南方都市报 |
为遏制和减少高危行业事故的发生,惠州市将实施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据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存储,一旦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该企业存储的抵押金即将被转作救灾抢险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据介绍,这涉及危化品、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和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近2000家企业。 原则上最高存500万元 "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核定,比如建筑施工企业规模由各级建设部门确定;我们现在已经确定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为抵押金存储专户代理银行。企业必须于核定抵押金数额通知书送达一个月内,到指定的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将抵押金一次性存入。"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同时,考虑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在推行之前,我们也去了一些城市考察,发现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降低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比例为20%-30%。"该负责人强调,"现在还是前期宣传工作,争取5月份开始在企业推行。" 发生事故抵押金要上浮 据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行一年一交,如企业当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若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每死亡1人风险抵押金存储额要增加20万元;若发生未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一次使用本企业风险抵押金70%以上的,抵押金存储额按照标准上浮20%。 "风险抵押金增加(或上浮)的企业,如果连续3周年没有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可向实际经营地县(区)安监部门提出申请,经市安监部门同意,可以核减上浮部分的抵押金。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由企业提出申请,我们会将该企业的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全额退回。"市安监局负责人说。 另据悉,风险抵押金在存储时的利息是归企业所有的,在每年结束后1个季度内退回企业。 存储标准 小型企业:(经营门店)最低10万元 中型企业:不低于100万元 特大型企业:最高210万元 深读 抵押金用处:对付企业主"走佬" "近年来,我们看到不少企业出事,老板走佬、政府买单的现象。但是,实行风险抵押金后,这种局面将扭转。"惠州市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说,"如果企业老板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或者是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金的,我们可以强制动用该企业的风险抵押金。" 此外,企业的风险抵押金还可以使用在:处理发生本企业的安全事故、救灾费用等。"我们也要求代理银行要建立应急工作机制,以保证抵押金的及时支付。"该负责人强调。
(记者 蔡雯 通讯员 张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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