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中国安全生产网 > 安全产业 > 保险保障

车主被自己的车撞死 保险公司是否该赔偿?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8-12-26 08:55:41 新华网

    车主下车问路被自己驾驶的货车撞死,保险公司该不该以第三者责任险赔偿?日前,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审结一起保险理赔纠纷案,以死者不属于第三者驳回其家属要求保险公司理赔11万元的请求。

    2008年3月23日,吴某驾驶自己的机动车运货,途中因道路不熟停车问路,因未拉手刹,致使车辆溜行将自己当场撞死。经交警认定,吴某驾驶制动不符合标准车辆,停车时未拉手刹,未能确保安全导致事故发生,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吴某家属随后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死者是车主和被保险人,不属于交强险合同中所指的受害人,拒绝理赔。双方遂诉诸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与保险公司签订的保单中详细约定了第三者及保险责任范围,并有明确提示,作为投保人理应能够理解并注意到。保险公司承担的第三者保险责任,是指对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者遭受的损失支付的赔偿金额承担的保险责任。保险条款明确吴某作为车辆所有人和被保险人,不属于保险合同的承保险种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据此,法院作出以上判决。

记者 王骏勇

关键词:

中国安全生产报、中国安全生产网稿件,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经过书面授权转载,必须注明出处、作者。


责任编辑:翟琳 [ 论坛 ] [ 收藏此页 ] [ 打印 ] [ 字 号: ] 
  相关文章
冒用工友信息住院 病历写别人名工伤难鉴定 2008-12-25 10:43:05.0
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撞人不捕不是交钱放人 2008-12-24 10:15:55.0
明知故犯生产销售有害产品者应承担惩罚性赔偿 2008-12-23 08:48:37.0
轮胎爆炸炸死补胎人 保险公司赔偿11万 2008-12-22 14:27:53.0
身患职业病求助 淄博援助首案将开庭 2008-12-22 09:07:53.0
减负新招:困难企业可缓缴社会保险费 2008-12-22 08:47:20.0
 
PIC 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