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校园安防标准升级 |
| http://www.aqsc.cn 2010-08-19 09:06:37 人民网 |
◎校园必须设立监控报警室,安排专人值守 ◎校园出入口及门前两侧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信息必须与公安机关联网 ◎重点部位录像清晰度不低于704×576像素水平 记者昨日(17日)从滨海新区公安局获悉,天津市地方强制性标准《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安全防范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将于9月1日起施行。《规范》对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各级中等职业学校在内的校园重点部位设置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实体防护等防范系统做出详细严格的规定,要求各学校强制实施。该规范的出台将对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生活秩序,保护未成年儿童和青少年人身安全提供技术支撑和安全保障。 按照《规范》要求,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必须设计校园技术防范系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的安全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构成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防爆安全检查系统等,达到维护校园秩序与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校园必须设立监控报警室,安排专人值守。校园出入口及门前两侧等重点部位视频监控信息必须与公安机关联网,以保证报警信息能即时传送到公安机关,报警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规范》严格规定校园出入口及门前两侧等重点部位录像清晰度不低于704×576像素水平,其他部位录像清晰度不低于352×288像素水平。观看所摄录的图像应能明确辨识被摄录人员、车辆及其它主要物品标识性特征。同时,校园周界报警系统应采用主动式红外入侵探测器。 滨海新区公安局负责人表示,目前新区范围内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基本都有成形的安保系统,但技术规范并不统一。新《规范》出台后,新区将对已建设的校园技防系统改造工程、正在开展和即将开展的技防系统工程进行规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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