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校园安全从“脚下”抓起 |
| http://www.aqsc.cn 2010-03-08 10:19:44 湖南日报 |
新春伊始,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我国首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标识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引起各界热议。据悉,标准7月1日将正式实施。3月初,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省教育行政部门、省会部分学校的负责人以及专家、学生和家长。 “国标”给校车定“规矩” 首先在概念上进行了明确,标准规定,所谓“校车”,就是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专用小学生校车”是指设计和制造上专门运送不少于10人的小学生校车。 在内容上,标准主要在设备和技术两方面作了明确。在设备上,标准规定,多层客车和铰接客车不应作为校车;校车应装有行驶刻录仪,即俗称的“汽车黑匣子”;每个座位都要装上安全带;要配备摄像头和GPS系统;安装应急系统,包括车门应急开启装置、应急照明装置、声音呼救系统等等。在技术上,标准规定,专用小学生校车应至少安装一个照管人员座位,当座位数超过40个时,应至少安装两个照管人员座位,照管人员座位的布置应靠近通道,分别位于车辆前部、中部或者后部;校车车窗的固定形式应为下半部分固定,也可为全封闭车窗;校车车身通体底色为黄色;必须提供车身上固定的装置,比如摄像头,让司机能观察到小学生是否都系好安全带;校车所有车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均应不小于50%,且不应张贴不透明和带任何镜面反光材料的色纸或隔热纸。 剑指“校园安全问题” “国家出台这一标准,根本目的在于维护校园安全,让学校成为能真正让家长放心的地方。”省教育厅厅长张放平分析校车标准出台的背景时,如是说。 的确,“把孩子交给学校,我们就放心了”,这是以前很多家长跟老师、学校最常说的一句话。然而,近年来频发的校园安全事故却令很多人对这话产生了怀疑。有权威统计表明,在全国发生的众多校园安全事故中,交通安全事故占了60%以上,其中由校车问题引发的又占了绝大多数。而校车问题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又往往造成群伤事故,波及面很宽,影响恶劣。去年10月19日,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春田花花幼儿园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严重超载,车辆翻入池塘,导致4名幼儿溺水死亡,26名幼儿不同程度受伤,就是一个典型的事例。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校园安全就是要从“脚下”抓起!“标准的出台可谓抓住了校园安全问题的关键。”张放平说,“标准对专用小学生校车的防火措施、安全带、照管人员座位、车窗、出口、车内布置、车内照明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内容非常细致,其目的就是为校园安全再加‘一把锁’”。 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一位张姓研究员介绍,以前,对校车一直都没有统一的标准,各种车辆鱼目混珠,公交车、中巴车等普通客车,甚至微型客车等都可做小学生校车,安全隐患不断,加上一些校车明显的标识也没有,行驶在路上也跟社会车辆一样,让人无法分辨,这无形中加大了校车交通事故的概率。“国标”的出台,不仅有利于提高校车的安全性能,防止各种黑车,超载、未按期年检车辆成为校车,同时,给校车增添安全标识,还可以给社会车辆更多提醒,对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是大有裨益的。 长沙市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副校长方希分析:小学和幼儿园的校车,其服务对象有其特殊性,它运送的对象是不知事的孩子。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比较差,出了事故后,应对能力也比较差,因此,提升校车的安全系数,以给孩子们提供更多的安全保障,确实是迫在眉睫。 “这一标准出台真是太及时了,我们举双手赞成。”长沙市岳麓区一所幼儿园的家长李先生动情地说,“校车的质量关系到孩子的性命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我们真心希望这一标准能够早日真正落实到位。”该区另一所幼儿园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告诉记者,该幼儿园的园车只有十几个座位,经常挤着二三十人,他希望在提高车辆质量的同时,也要加大对超载等行为的查处力度,让学生和家长放心。长沙市实验小学的几个学生则向记者反映,目前学校接送学生是租用公交车,他们希望能够有专门的校车。 达标尚需大投入 湖南省校车总体状况究竟如何?离“国标”到底还有多远呢? 车型为亚星牌、衡山牌或三湘牌的大型客车,共23辆,车身前后左右均贴有“校车”字样,45到50座不等的座位,车虽有些旧但每台车内很干净、整洁,座位上均铺上了舒适的坐垫,车内窗的玻璃上贴着“请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的温馨提示语。这是记者3月2日在长沙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看到的该校校车的状况。 “我校的校车基本上代表了目前全省校车的最好水平。”该校安全处主任王刚介绍,“就全国而言,我省校车处中等水平。”据悉,目前在我省,有校车的学校比例不是很高,主要还是一些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其中很大部分学校由于生源等因素的局限,车子数量不是很多,档次也不是很高,也基本没有专门管理人员。条件比较好的,主要还是集中在省会长沙,特别是长沙市一中、长郡中学、雅礼中学和师大附中等几所名校举办的民办中小学,比如,青竹湖湘一外国语学校、麓山国际实验学校等等。部分学校还没有严格意义上的校车,接送学生是租用公交车甚至私人车辆或营运车辆。 据了解,像全国一样,湖南省校车的发展史大体可以分为3个阶段。改革开放以前,学校基本没有校车。改革开放后,一些民办学校特别是一些民办幼儿园、小学开始兴起,这些学校为了争取生源,开始使用校车接送小朋友。后来一些有条件的公办学校也慢慢配备了校车。但这段时期,由于缺乏统一规定,校车管理比较混乱,没有统一的车型规定,也没有明显的校车标识,小面包车、商务车、甚至农用车都被用做校车。对驾驶员的资格也没有严格要求。 2006年12月,湖南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校车做出了明确要求:必须重新核发“校车准运证”或“临时校车准运证”,校车车型应当是客车,严禁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校车。必须在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坐垫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车身粘贴全省统一的校车专用标识等等。同时还对驾驶员的资格做出明确规定:校车驾驶员必须身体健康,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无致人伤亡的交通责任事故等等。这些规定使我省校车的质量和管理水平都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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