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中国安全生产网 > 资料中心 > 中国安全生产报评论

证照齐全不等于不会出事

  发布时间:2007-11-15 16:04:34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报    作者:安堃  

    近日,某地区发生一起煤矿特大事故,该地区主要负责人严厉问责:“一有煤矿出事故,接着便有汇报上来说,这个煤矿是‘五证一照’齐全的。现在我要反问的是,既然‘五证一照’齐全,为什么还会出事?”类似这样的话,在某他地区出事故时也有领导说过。这句话引起我的思考:证照齐全的煤矿就不会出事吗?

    国家为了规范企业行为,对企业特别是从事高危行业的企业,依法建立了一系列准入制度,如煤矿,要依法办矿,必须取得采矿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矿长安全资格证等通常所说的“五证一照”。只有严格按条件和程序取得这些证照,而且缺一不可,煤矿才能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就是非法生产。这些制度建立以来,特别是经过近几年在煤矿整治过程中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对保证合法经营,尤其是促进煤矿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煤矿多是井下作业,且生产作业场所是移动的,经常变化的,是受作业场所、条件、装备、劳动组织、作业方式、人员素质以及管理状况的变化而变化的。因此,尽管昨天验收合格领证的一些煤矿,只要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今天就可能发生变化了,甚至一些灾害严重的矿井即便暂时停止作业活动了,井下安全环境也在变化。这些变化了的情况,如果不通过坚持不懈地严格管理、制度落实和缺少相应的保障条件,就不可能正常生产,甚至出现隐患,以致酿成事故。

    证照是企业依法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更是安全生产要把的第一关,但证照不是“保护伞”、“护身符”,证照齐全不等于不会出事,煤矿安全没有一劳永逸的事情。

    因此,煤矿安全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依法办矿,也要依法管矿。既要坚持标准和条件,严格法定程序审核批准证照发放,更要加强持证矿井正常生产过程中的监管。督促企业加强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管理者及员工素质,建立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通过提高矿井综合水平,从根本上预防事故发生。


[论坛] [收藏此页] [打印] [字号: ] [关闭]
  相关文章
5亿元大火烧出了什么 ------
对“如出一辙”要有辙 ------
高官督案是法之悲哀 ------
话说“邻家失火我查灶” ------
地下管道冤不冤 ------
他国矿难 也须借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