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防员和警察可进校当“安全老师” |
| http://www.aqsc.cn 2010-03-12 14:15:42 成都商报 |
成都市教育局出台安全教育新规,要求落实《生命·生活与安全》课程的实施,开足课时,确保小学每周3课时,初中一、二年级每周2课时,初中三年级每周1课时。 学校安全教育的教师原则上由学校安排解决,可由班(年级)主任或辅导员担任,或由与安全教育内容相近课程的老师承担,也可充分发挥其他教职员工的特长,安排其作为某一方面内容的讲解(演练)教师。还可以聘请当地公安、消防、卫生、防疫、道路交通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为学生讲课或对教师进行培训。今后各地、各学校在教师的业务培训中,要增加安全教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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