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宁夏消防部门出台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宣传新规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01-06 14:53:42 中国消防在线 |
新年伊始,宁夏消防部门针对新修订《消防法》将抢险救援列入消防部队职责的情况,专门制定下发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抢险救援和灭火战斗等公共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为使消防宣传紧跟消防部队任务变化需要,宁夏消防总队专门对抢险救援等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宣传做出了七条规定: 一是各支队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及灭火战斗的宣传报道工作,各中队要指定专人负责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及灭火战斗的文字、摄影、摄像工作,明确其工作职责;要定期对上述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并不断提高各种拍摄技术和文字写作水平,以及组织策划能力; 二是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辖区担负任务中队的宣传人员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快速、翔实了解情况,拍摄抢险救援和灭火战斗的全过程;遇有社会影响大或化学危险品泄露、爆炸、倒塌及其他特殊的灾害事故,各中队宣传人员在赶赴现场的同时,第一时间向支队、总队宣传中心报告; 三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接警处置单位宣传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四是明确灭火、救援现场最高指挥人员为新闻发言人,及时对外发布相关信息,并指定相关人员接受媒体采访,其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接受媒体采访,以防止介绍情况不准确,出现宣传口径不统一,给部队抢险救援或灭火战斗带来负面影响; 五是提高抢险救援和灭火战斗报道的舆论引导水平,主动配合媒体采访宣传; 六是各单位要制定《抢险救援和灭火战斗等公共突发事件新闻宣传预案》,并适时进行推演,以不断提高本单位宣传部队处置突发事件的组织、策划、协调能力; 七是注意收集和保存所有抢险救援、灭火战斗等方面的文字、图片、影视资料,以及新闻单位宣传报道的资料,并形成专门档案,用专柜长期保存。 据了解,2009年5月1日将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这一法律的实施意味着消防部队今后完成抢险救援任务,不再是一种义务,而是国家法律赋予的一项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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