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11月9日前后,四川盆地被浓浓大雾所笼罩。9日早上,四川省气象局和成都市气象局先后发布了大雾橙色预警信号。这是气象部门按照今年11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修正)》,首次发布的预警信号。
1背景
一部“顺产”的政府性规章
2007年,中国气象局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其信号图标标识有所变化,为了与全国统一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保持一致,2008年底,四川省气象局向省法制办递交了立法计划,建议修订《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
据四川省气象局法规处处长汪辉介绍,2006年,四川省气象局就在全国率先使用了“预警信号”这个概念,目的是为了通过最快捷、简单的方式,让老百姓了解身边将会发生的天气情况。这一年,四川省政府发布了《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同时公布了《四川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和防御指南》。
2008年省气象局向四川省法制办递交立法申请之前,法规处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了广泛调研。跟很多政府规章“难产”不同,这部法规的诞生相当顺利。汪辉称:“因为这是为老百姓提供防灾减灾服务的,不涉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分配,因此能够被广泛接纳。”
仅2008年,全省各级气象台站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就达1366次。
2008年年初,南方雪灾几乎导致半个中国的交通瘫痪。在四川,冰雪天气造成泸州市古蔺县很多电线结冰、供电不足,群众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
据汪辉介绍,大雪过后,四川省气象局专程组织专家到当地进行了灾情调查,当时国家、省、市三级气象部门对雪灾都有预测,但是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不认为这种天气会对生产、生活造成多大的灾难。
“如果说相关部门对当时发布的预警信号给予高度重视,在收到预警信号之后就采取应对措施,一定程度上是可以减少损失的。这次出台的《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修正)》,也就是从法律的层面上要求相关部门、社会公众要重视灾害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相应的对策。”
2亮点
新增五种信号严格媒体责任
参照中国气象局发布的预警信号种类,《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修正)》增加了干旱、雷电、霜冻、沙尘暴和霾预警信号。
国家气象局统一规定的预警信号最多分为4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据汪辉介绍,干旱、雷电、霜冻是我省严重的气象灾害,霾和沙尘暴天气近年来也时有出现。新规中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了干旱、暴雨、暴雪、冰雹、大风、雷电、高温、寒潮、霜冻、大雾、沙尘暴、霾、道路结冰和森林(草原)火险天气预警等14类。对每一种天气预警都作了详细标准划分并作出防御指南。
据介绍,新《规定》的第九条提出,媒体传播的预警信号应当使用气象台站直
接提供的适时预警信号,并标明发布预警信号的气象台站的名称和发布时间,不得更改和删减预警信号的内容,不得拒绝传播预警信号,不得传播虚假、过时的预警信号。
而在修订之前的规定中,只提到了“媒体应当播发规范的预警信号图标、用语,方便社会了解和掌握。”这是修正前后较为突出的区别。
汪辉处长介绍,曾经发生过媒体传播截取的部分预警信号等严重事件,“预警信号事关重大,不能视为儿戏,所以修正的规定中对媒体的责任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四川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专家
雪灾震灾是促其出台的重要原因
四川大学法学院王建平教授是本报该组报道的“智囊团成员”之一,他对《防震减灾法》有深刻的研究。对于刚刚颁布实施的《四川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修正)》,王建平教授认为,2008年南方雪灾、5·12汶川地震是促使这部政府规章尽快出台的重要原因。政府通过立法把防灾减灾工作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在四川法制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气象部门一旦发布了预警信号,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公众就应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这样能够从很大程度上减少灾害天气带来的损失。 记者李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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