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迅速、有效地控制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最大限度地减轻危害及其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344号令)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应急救援预案所称危险化学品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活动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的因素,引发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危险化学品事故,该类危险化学品事故共分为4级:
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的事故,或一次死亡30人以下但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的事故,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2、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及其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及其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一次死亡1人以上、2人以下,重伤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及其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事故。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一)市人民政府设立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指挥中心),市长担任总指挥(发生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一般安全生产事故时,由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市长担任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全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分管安全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政府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市气象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环保局、驻*部队、武警**支队和事故发生地政府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指挥中心的主要职责:
1、立即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和撤离危险区,维护救援现场秩序;
2、消防灭火、控制抢修危害源,对事故危害进行检验和监测;
3、转移危险化学品及物资设备;
4、协调救援的指挥通信、交通运输、设备器材、物资、气象等相关工作;
5、查明人员伤亡情况,估算经济损失;
6、 消除危害后果,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
7、 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二)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 编制和修订**市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建立应急救援网络体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3、 接警后迅速派出人员赶往事故现场,指导建立现场指挥部,组织、联络各方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4、 组织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技术专家库,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抽调人员成立专家组,对化学事故的救援进行技术支持;
5、 与事故单位和指挥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情况,并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6、 及时办理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7、 及时向省安监局报告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情况;
8、 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等工作;
9、 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
10、组织做好事故原因分析工作。
(三)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1、 现场指挥负责召集参与应急救援部门和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研究制定现场的救援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指挥协调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2、 专家组协助指挥中心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和方案,对在现场应急救援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进行预测;
3、市消防支队和**石化消防队负责迅速控制灾情,营救受害人员,灭灾和洗消;
4、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保障救援交通顺畅,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市公安治安部门负责保障救援交通安全警戒,维护现场及周围地区的治安秩序,必要时对周围可能受涉及的群众进行疏散;
5、 区县及乡镇政府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对受灾区域内的群众进行疏散和对避灾知识的宣传;
6、 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运输队伍,运送撤离人员和救援物质;组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对现场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输转;
7、 市卫生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毒物检测和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8、 质监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类设备发生事故提供技术支持;
9、 市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大气、土壤、水源进行应急监测,判定事故的危害程度和危害范围;
10、市气象部门负责提供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气象参数;
1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经贸委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药品、器材和物资的供应;
12、市电信部门负责组织通信队伍,保障救援的通信畅通;
13、市民政部门及事故发生地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做好受灾群众的善后工作;
14、驻**部队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参加救援工作;
15、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采访报道,组织电台、电视台对需疏散群众进行通知;
16、各相关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保证事故发生时的人员、药品、器材、物资的供应,组织好对本部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四)指挥部根据事故现场情况组成下列专业救援小组:
1、专家指导组:由专家组、质监局、环保局、卫生局、气象局、消防部门和事故单位的技术总工组成,负责提供事故现场的气象、环保参数,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危害、波及范围确定作战方案和疏散范围;
2、抢险救灾组:由消防部门负责,必要时请求驻**部队支援,负责实施作战方案;
3、医疗救护组:由卫生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应急处置和抢救;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部门和当地政府组成,负责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危险区的隔离和周边群众的疏散;
5、交通运输组:由交通部门组成,负责运输伤员、疏散群众、救援物资和对危险化学品的输转;
6、物资保障组:由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当地政府组成,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及药品的组织;
7、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门、广电局和各新闻媒体组成,负责及时报道抢险救护情况,发生谣传、误传,维护社会安定,必要时协助治安警戒组发布疏散消息。
三、接警和通讯联络方式。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指挥中心(或消防部门)报警,指挥中心报警电话:2301930,市消防支队报警电话:119,**石化消防队报警电话:7584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消防部门接警后应立即向指挥中心报告)后应询问清楚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化学品名称和数量、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时间、报告人和联系电话。
然后迅速报告政府值班室,通知事故发生地区(县)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工作。各区(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迅速启动本部门的应急救援预案。
各部门联络电话见附件。
四、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事故发生后,指挥中心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赶赴现场,由专家组和消防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及气象、环保部门的检测结果制定救援方案。
(一)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火灾、爆炸事故。
1、消防部门接警后,应以最快的速度赶赴火灾地点,
根据不同类型火灾,选择进攻路线和合适的消防器材,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2、由消防部门、专家组和事故单位的技术总工根据现场气象情况、工艺特点等,分析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扩大蔓延的情况和可能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制定作战方案,进行灭火、中和和洗消;
3、组织现场人员和周边群众及贵重物资从安全通道疏
散;有爆炸和有毒气体泄漏的场所,应及时疏散;
4、市公安、环保、卫生、交通等有关应急救援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伤员救助、现场保卫、交通疏导和对事故监测、报知等工作,确保灭火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5、现场救援人员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6、如果事故现场中和剂和灭火介质不足,由消防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协调;
7、危险化学品需输转时,由交通部门组织输转车辆。
(二)危险化学品泄漏引发的急性中毒事故。
1、由消防部门、专家组和事故单位的技术总工根据现场气象情况、环保部门检测情况、工艺特点、有毒有害物质的特性等,分析事故可能发生的情况、扩大蔓延的情况制定作战方案,进行中和和洗消;
2、由当地政府、公安、交通部门根据专家组的分析结果组织人员撤离和周边群众的疏散,并做好危险区的隔离;
3、卫生部门根据人员中毒症状和特点结合现场检测数据,迅速组织现场急救,进行分类处理,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4、对严重中毒者经现场分类处理后应迅速护送到急性职业中毒由初诊的医疗卫生机构紧急处理后,立即转送职业病防治机构诊治处理,并在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药部门应及时提供救护所需药品;
5、现场救援人员佩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6、如果事故现场中和剂和灭火介质不足,由消防部门和安监部门负责协调;
7、危险化学品需输转时,由交通部门组织输转车辆。
五、人员疏散和危险区的隔离。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依据危险化学品的危害特性、数量、气象条件预测事故的波及范围,确定危险区域和疏散人群的范围,由公安治安部门负责危险区域的隔离,设置警戒标志,并配合当地政府将危险区域内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维持好现场的秩序,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交通管制,需要动用车辆运输人员时,由交通部门负责组织车辆。当地政府和民政部门负责被疏散群众的安置工作。
对需疏散的群众、单位、公共设施或公共场所进行通行时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告知疏散的范围、方向、防护措施及其它注意事项:
1、由指挥中心和公安部门出动配有扩音系统的车辆在危险区域内进行喊话通知;
2、有广播系统的单位、公共设施、公共场所用广播进行通知;
3、由宣传部门协调电台、电视台进行通知;
4、政府部门协调各社区、居委会组织,对所辖群众进行通知;
5、其它可利用的手段。
六、现场保护与洗消。
事故得到控制后,公安治安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调查。
消防部门对现场人员进行洗消,并对事故现场进行洗消。对有毒有害液体应注意对宽松的土壤和地沟的洗消;对比重较大的有毒有害气体应注意地沟和低洼处的洗消;对比重较小的有毒有害气体应注意屋内屋顶等处的洗消。
七、预案的响应条件和终止程序。
发生一次爆炸、中毒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在人口相对密集区发生泄露、扩散、起火、爆炸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和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事故得到完全控制,事故现场彻底清理干净,在完全确认污染区域内已达到要求,废弃物质得到安全处置后,确认事故隐患已完全消除,受伤人员妥善安置后由指挥中心宣布终止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