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 |
| http://www.aqsc.cn 2010-07-13 08:49:01 河南商报 |
夏天雷雨多,遇到这样的天气怎样才能避免意外发生呢?《河南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告诉大家,收到雷电预警,不论是黄色,还是橙色,尤其红色,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 昨日(12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法制办获悉,《办法》日前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正式生效。与2005年施行的老《办法》相比,新《办法》有不少变化。 网络媒体也要传播预警信息 新《办法》增加了对网络媒体传播气象预警信息的要求。新《办法》还规定,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在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站提供的实时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开始传播该预警信号信息,并标明发布时间和气象台站的名称。 预警内容和范围比以前更广泛 新《办法》中的预警信号分为暴雨、暴雪、干旱、雷电等。省政府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解释,与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增加了暴雪、雷电、干旱、霜冻、干热风和霾等内容。 乱改预警信息最高罚1万元 新《办法》规定,在传播预警信号时,未经气象台站同意,不得更改预警信息的内容和关键用语;不得转载其他媒体播发的气象信息。违者,情节较重的可以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雷电橙色预警时不要在树下避雨 雷电预警信号分三级,分别为黄色、橙色、红色。 发出雷电黄色或橙色预警信号时,市民要切断危险电源,不要在树下、电杆下、塔吊下避雨。在空旷场地不要打伞,不要把农具、羽毛球拍、高尔夫球杆等扛在肩上。 发出红色预警信号时,人员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不要接触天线、水管、铁丝网、金属门窗、建筑物外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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