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职业危害】系列之——酚 |
| http://www.aqsc.cn 2010-04-21 11:29:30 中国安全生产网 |
酚是重要的化工原料,可制造染料、药物、酚醛树脂、胶粘剂等。酚是公认的有毒化学物质,一旦被人吸收就会蓄积在各脏器组织内,很难排除体外,当体内的酚达到一定量时就会破坏肝细胞和肾细胞,造成慢性中毒,使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头昏、头痛、皮疹、精神不安、腹泻等症状。 1.可能导致的职业病:酚中毒 2.18种行业举例: (1)木材加工业:板块涂胶、组坯、板块涂饰、热固化 (2)家具制造业:竹家具备料 >> 详细 长期吸入低浓度酚可引起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酚还可能引起过敏性皮炎和湿疹。酚制剂能引起神经系统损害。与酚制剂接触的皮肤发红,有渗出。病犬精神不振、呕吐、强直性痉挛、麻痹。 >> 详细 急性中毒:立即脱离现场至新鲜空气处。皮肤污染后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20分钟;面积小也可先用50%酒精擦试创面或用甘油、聚乙二醇或聚乙二醇和酒精混合液 (7:3) 抹皮肤后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再用饱和硫酸钠溶液湿敷。 口服者:给服植物油 15~30ml,催吐,后温水洗胃至呕吐物无酚气味为止,再给硫酸钠15~30mg。消化道已有严重腐蚀时勿给上述处理。早期给氧。合理应用抗生素。防治肺水肿、 肝、肾损害等对症、支持治疗。糖皮质激素的应用视灼伤程度及中毒病情而定。病情(包括皮肤灼伤)严重者需早期应用透析疗法排毒及防治肾衰。口服者需防治食道瘢痕收缩致狭窄。 眼接触:用生理盐水、冷开水或清水至少冲洗10分钟,对症处理。 职业中经常接触酚类产品的工人,应当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尽量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当皮肤接触大于5%的酚类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有条件时可先用聚乙二醇或异丙醇冲洗,再用清水清洗。眼睛接触者用清水冲洗15分钟,如还有不适感觉,应请眼科医生治疗。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酚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酚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酚中毒也可参考使用。 >>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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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化学物质类((四十四)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