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职业病维权难题不能消极等待 |
| http://www.aqsc.cn 2010-06-23 14:02:03 农民日报 |
据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报道,广东的打工者唐建友突患急性白血病,因为长期从事喷漆工作,唐认为自己得的是职业病,但由于工作单位拒绝出具劳动合同原件,鉴定机构于是拒绝对其做职业病鉴定。在央视此节目播出前的一天,唐建友病发身亡,至死没能得到一个说法。 又见职业病,又是鉴定难。唐建友的遭遇让人想到去年“开胸验肺”的张海超,所不同的是,张海超终以惨烈的方式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说法和赔偿,而唐建友只能带着一身的伤痛遗憾地离开人世,至死没能得到一纸鉴定书。 职业病维权为何会这么难?这已经不是新问题了。一年前,张海超事件引起了全社会对于职业病问题的高度关注,中国职业病患者之众、覆盖面之广、问题之严重等问题被深度曝光在众人之前,由此而来的还有关于职业病维权难的种种报道与分析,究其根本,职业病防治体系中存在让企业“自证其罪”的种种规定,根本不可能实现,另外,职业病鉴定机构缺乏监督、对用人单位处罚太轻等弊端,都成为挡在职业病患者维权道路上的几道坎。如今一年过去了,问题还是那些老问题,但是人已经不是当时那些人了,更多个张海超的出现在提醒我们,解决这一问题已是刻不容缓。 由此,真正让人揪心的已经不是“职业病维权为何会这么难”,而是导致维权难的这些因素究竟何时可以解决。记得在张海超事件发生时,舆论一致呼吁以此为契机,推动解决当前职业病患者维权难的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很多代表委员也就此提出了许多有效的建议,据了解,《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已经列入2010年全国人大立法计划,这些事实都让人们看到了解决问题的一线曙光。但是立法是一项审慎、严肃、重大的事情,绝非一日之功,那么在法律修改之前,难道职业病监管、防治的相关部门只能坐视一件件悲剧的发生,让如唐建友这样的职业病患者只能痛苦地在疾病中挣扎直至死亡吗?难道现有的法律政策框架下,相关部门就真的对此无能为力吗? 事实上,在唐建友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关部门依然有很多“可为”的空间,比如,因为工作单位拒绝出具劳动合同原件,鉴定机构于是拒绝对其做职业病鉴定,但是唐建友出具了他所在工厂的工牌、社保卡以及劳动合同的复印件等,难道这样鉴定部门就无能为力了吗?在唐建友打过工的东莞市,有20000家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应该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备案,但是真正申报的企业仅有6000多家。东莞市卫生监督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李镜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回答说:“他们没申报的话,我们基本上是覆盖不到”,这样说来如果凡事都靠企业自觉的话,还要监管部门干什么,如果有关部门能加强对高危企业的监管,坚决关闭那些高污染、高能耗、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企业,很可能唐建友的悲剧就不会发生;另外,对于很多没有单位承担责任的、或责任单位没有履行义务能力的职业病人,能否先及时建立一个职业病救助基金,帮助他们及时就医,缓解病情。这些事情,实际上都应该是有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他们应该做到、也可以做到。 舆论常常拿张海超事件和孙志刚事件做比较,希望前者能起到如后者般“转机”的作用,我们也确实看到了这样的希望。但是,多年前,孙志刚事件使得在中国实行多年的“收容遣送制度”得以废除,这个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而职业病难题的解决还需要时间,这个时间到底有多久我们无从得知,但必须明确的是,单纯的等待绝对不是应有的态度,在接下来的时间中,还有太多的事情值得去积极地推动和落实。 (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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