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徽明光查处一违反职业病防治企业 |
| 发布时间:2008-07-25 09:09:31 来源:皖东晨刊 作者:实习生赵丽然、记者宋蕾 |
近日,安徽明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快速反应,对境内一家严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其处以2万元人民币罚款和责令立即整改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企业为主要生产蓄电池的生产厂家。投产前,未经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审查,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防护设施不完善,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少数直接接触工人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一定威胁。目前此案已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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