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高温工作中暑无严重后果也可申报工伤 |
| http://www.aqsc.cn 2010-07-14 09:13:00 人民网 |
进入7月以来,银川市气温节节攀升,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顶着烈日酷暑长时间工作,很容易发生中暑,“高温权益”保护等问题成了人们关注的热点。那么,在高温环境下工作引发的中暑是否属于工伤?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12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审批主管思泽峰,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凡是工作时间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温中暑,都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如果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工中暑后未产生严重后果,没有住院治疗,只是在门诊输液治疗了几天,这种情况能够申请工伤认定吗?对此,思泽峰说,工伤亦称职业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中,所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人身伤害,这种伤害无论轻重都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还可以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从职业特点看,建筑工人、环卫工人、交警、导游、地质勘探队员等户外劳动者都属于“高温职业”一族,如果在工作时中暑,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思泽峰告诉记者,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工一旦发生中暑,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速报,并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进行报告和申请,中暑职工可以直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提交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认定为工伤后,中暑职工即可按照相关法规享受工伤待遇,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医疗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职工因中暑等工伤进行治疗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职工可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记者 吴丽丽) (吴丽丽)
关键词: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