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要求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10-02-05 13:47:07 中国安全生产网 |
中国安全生产网讯 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 经各地推荐,卫生部决定,天津、山西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6个县(区、市)为基本职业卫生服务扩大试点地区。 为探索我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和监督体系的建设模式,提高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2006年,卫生部在北京、上海、安徽等10个省(区、市)19个县(区)开展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3年多来,试点地区按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探索,建立了相关部门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基层职业卫生服务网络,提高职业卫生服务能力,为用人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劳动者提供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继续探索我国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体系,特别是探索将基本职业卫生服务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相结合的经验和做法,提高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覆盖率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水平,切实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卫生部决定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各试点成立由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财政、发展改革、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办公室。 通知要求各试点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增加宣传职业病防治的有关内容,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健康促进、咨询和信息收集等功能,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劳动者、农民工提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 宣传工作非常重要,通知要求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重点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职业卫生科普知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用人单位责任意识。 附件1: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地区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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