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明燃放花炮:重拾传统应过滤掉陋习 |
| http://www.cworksafety.com 2009-01-20 09:05:04 中国安全生产网 |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小年这天,爆竹声此起彼伏,让人们感觉到了浓浓的年味。 但由于部分市民燃放烟花爆竹不加节制、不讲公德,喜庆的爆竹也给人带来许多烦恼。有的高楼里的住户,把爆竹挂到楼下别人家的窗口上燃放,甚至把单个的爆竹点燃了往楼下扔,有的居民家中阳台被别人燃放的爆竹点燃失火。 燃放烟花爆竹是一项受限的权利,不分时间和场合燃放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现在一个小区总有成百户人家,一幢楼里楼上楼下几十户,一家燃放爆竹家家听响声,燃放者应考虑一下别人是否在休息、碎屑会不会飞进邻居的屋子、会不会吓着别人家的小孩,为了一己之快干扰他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是很不应该的。著名节目主持人赵忠祥曾就春节烟花爆竹太多、太响提出自己的观点:“那不是一种喜悦,是恐怖。”他认为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解禁了,但还必须有一定的限制,政府不能放任自流,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的确,不文明行为会让民俗变味,成为让人生厌的陋习。这些陋习会妨害我们重拾传统、快乐过节的美好心情和氛围。尊重民俗不等于照单全收、机械传承,真正的尊重应该是趋利避害、有扬有弃;而真正的民意也需要不断地引导和规制,粗放的民意并不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应该不断调整,做到既尊重民俗、顺从民意,又兼顾民生、保护民权,只有这样,节日的爆竹声才会更加和谐。在这方面,天津、石家庄等城市的做法可资借鉴。天津从前年春节开始,对市民燃放烟花爆竹实行限时、 限地、 限品种的“三限” 措施,除对燃放的地点和品种进行限制外,天津市还规定,在外环线以内地区,每天晚上 10点到次日早上 6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除夕当晚也只能延长到次日凌晨两点。对燃放时间的限制,保障了春节期间大部分人正常休息的权利。 燃放烟花爆竹应有度。这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切实提高管理和引导水平,更需要每一位市民从我做起,在尽情欢乐的时候多想一想别人,让好事在合情合理合法的轨道上运行。 (关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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