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入开展 “我要安全”活动中,塔河油田采油二厂采油四队把管辖区块内的120多口井,分别明确安全责任人,对责任井的生产安全负责。该队安全员不定期对各个井站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形成了“井井都有责任人,件件隐患有落实”的良好局面,有效地避免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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