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日从平顶山市煤炭局获悉,2008年,市煤炭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的要求,狠抓煤矿安全生产,积极探索加强安全生产的新方法、新途径,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水平。全市8个产煤县(市、区)中有7个县(市、区)百万吨死亡率为零,其中石龙区实现安全生产10年,卫东区实现安全生产9年。
据了解,全市167座地方煤矿去年共生产原煤1850万吨,同比增长11%;实现工业总产值(现价)70亿元,同比增长44%;实现地方煤炭铁路外运420万吨,保障了电煤和省内煤的供应。
2008年,该局始终把煤矿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创新检查方法,把每次检查都作为实施超前防范的有效手段,先后组织开展了跨年度“百日安全”活动、春季安全大检查、六月安全月活动、秋季推磨式安全大检查等10余次检查活动,共检查煤矿1850座次,查出各类隐患25968条,整改率99.6%。同时,开展了深化“隐患治理年”活动,督促煤矿企业建立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全部登记造册,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除排查整改隐患外,该局强力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和技术改造,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和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他们抽调25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6个专家组,对技改矿井进行现场“会诊”,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500余条,帮助解决技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实行技改进度月报制度,摸清每个技改矿井技改工程进度和剩余工程,倒排工期,督促煤矿按照技改项目、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此外,他们还加强对各县(市、区)技改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矿井督促加快相关证件的办理进度,竣工验收之日起3个月内完不成证件换发工作的,实施停产整顿;对技改工程已完工的矿井,督促加快竣工验收工作进度,批准联合试运转之日起3个月内完不成验收工作的,实施停工整顿;对正在施工阶段的矿井,督促加快技术改造施工进度,到期不能完工的实施断电。
截至去年底,全市127座技改矿井,已完成技改初步设计批复126座,技改已完工矿井100座,经批准联合试运转(试生产)矿井95座,其中有57座煤矿通过验收,17座煤矿取得了煤炭生产许可证;关闭10座矿井,使矿井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煤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2009年,市煤炭局确立了新的工作目标:原煤产量完成1900万吨,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市指标之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此,他们将加强执法队伍、监管队伍、救护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保障,坚持目标管理制、隐患排查整改制、四个委派制、五职矿长下井带班跟班制、煤矿从业人员准入制,扎扎实实做好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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