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沁水:煤矿监管责任交接不留空档 |
| http://www.aqsc.cn 2010-07-21 10:48:24 中国安全生产网 |
今年以来,山西省沁水县煤炭和煤层气工业局针对全县煤矿安全监管责任交接,整合后建设矿井多、关闭矿井多等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强化煤矿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局机关、中心安监站、产煤乡(镇)安监站、煤矿企业安全责任的基础上,根据省、市进一步明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文件、会议精神,及时对局领导包片、股室包矿、“5人”包保责任小组成员及包矿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监管不留漏洞、不留空档。 二是强化建设项目管理。整合后该县现有规划建设矿井5座,设计建设规模390万吨/年。该局要求主体企业严格落实煤矿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严格执行施工和监理单位备案制度、煤矿建设单位风险抵押金制度,严禁边建设边生产。目前,永红煤矿120万吨/年、南凹寺煤业30万吨/年综合机械化改造项目已完成。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该局要求安一股、安二股等职能股室每月至少对全县煤矿检查一次,中心安监站、“5人”包保小组每周至少对所辖煤矿检查一次,驻矿安监员驻矿盯守、现场监督,局纠察队不间断巡查,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四是强化专项检查。在“两节”、“两会”和上海“世博会”期间,特别是王家岭煤矿透水事故、晋煤集团郊南煤矿透水事故以后,深入开展煤矿(含在建项目)水害瓦斯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动、劳动用工执法、雨季三防、火工品等专项检查,收到良好效果。 1-6月份,该局共检查煤矿369矿次,发现“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害等隐患645条,现已全部整改。全县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累计生产原煤230.19万吨,完成年计划生产任务的一半。 (翟广林 孔小拽 侯志超)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