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规范全市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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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8-27 10:23:38 安全监管总局 |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暂行规定》有关精神,严格按照《暂行规定》有关要求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应用。 二是督促煤矿企业克服“等、靠”思想,抓紧时间做好监控机房整改工作,并将符合整改要求的矿井名单报至网络运营单位省联通公司,以便省联通公司安排更换机柜等工作。 三是组织煤矿企业相关管理人员、值班值守人员进行学习培训,达到熟练掌握《福建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多媒体宣传片》的内容要求,具备相应的计算机、通风安全等知识,能熟练操作监控系统,充分应用系统的预警和应急处置作用功能。 四是督促煤矿企业必须做到监控系统24小时连续运行,做到24小时值班,完善监控机房各种规章制度、安全监控规程和监控应急预案,完善各种记录、帐卡和图表,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通信畅通。 五是积极做好“二期”工程建设的筹备工作。加快启动永安、大田、将乐、清流等4个主要产煤县(市)县级分控中心平台建设,对未建设县级分控中心的产煤县(市、区),其区域内煤矿企业的监控系统建成后,直接与市级分控中心联网,相关职能由市级分控中心承担。 六是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推动联席会议活动正常化。将联席会议制度作为推进工作的一个平台,共同配合,相互支持,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尽快解决问题,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