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9月份,全省非煤工矿商贸共发生伤亡事故227起、死亡261人,同比分别下降15.6%和15.5%,发生一次死亡3-9人事故7起,死亡27人,未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仍不容乐观。
一、事故分析
(一)从事故发生时段分析
2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低,占1-9月份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的4.0%、3.4%。8月份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最高,分别占1-9月份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的17.2%、16.5%。
(二)从经济类型分析
按经济类型事故划分,国有经济和私营经济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分别下降53.2%、48.2%和16.8%、14.2%;集体经济、联营经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上升,分别为38.9%、39.1,100%、100%,1.52%、2.74%和75%、66.7%。
(三)从行业部门分析
按行业部门事故划分,制造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位居第一位,发生事故78起、死亡87人,分别占34.4%和33.3%。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大幅度下降,下降24.7%和18.3%。
(四)从事故类别分析
事故主要集中在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冒顶片帮和触电4类事故,共发生事故123起、死亡129人,分别占54.2%和49.4%。非煤工矿商贸事故中,高处坠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居第一位,共发生事故47起、死亡49人,分别占20.7%和18.8%;物体打击事故降幅较大,事故起数下降42.9%,死亡人数下降44.7%;冒顶片帮事故增幅较大,事故起数上升44.4%,死亡人数上升40%。
(五)从事故原因分析
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而引发的事故较多,共发生事故93起、死亡100人,分别占41%和38.3%;因技术和设计有缺陷而引发事故最少,仅为2起,2人。
二、主要特点
(一)全省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分别下降
全省1-9月份,全省非煤工况商贸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的60.8%,低于考核控制进度14.2个百分点。
(二)全省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
1-9月份,全省未发生重大以上事故,继续保持了良好态势。
(三)全省绝大部分市死亡人数控制在考核指标之内
全省11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分别控制在进度考核指标之内,有3个市突破考核指标进度,分别是沈阳市、朝阳市和葫芦岛市。
三、存在问题
(一)全省私营企业发生事故所占比重仍然较大
全省私营企业事故起数虽与去年同期比较有所下降,但在全省总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中,所占比重仍然较大。1-9月份,私营企业共发生事故79起,死亡91人,占据总体事故和死亡人数的34.8%和34.9%。
(二)企业职工安全意识不到位
近几年,忽视安全生产而带来的教训此起彼伏,但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只停留在口头上,在实际操作中,部分职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到位,忽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而引发事故。1-9月份,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而引发的事故较多,共发生事故93起、死亡100人,占总体事故的41%和38.3%
四、今后工作建议
(一)加强对私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在发展经济同时,任何单位、任何企业都必须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依法检查,必须严格遵守市场准入制度、“三同时”制度。各级安监部门,要通过法律规范、政策引导、监督执法、经济制约、宣传教育等多种手段,督促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安全生产自律机制。
(二)加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
针对一线职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要加强企业职工培训工作,行之有效的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活动,增强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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