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加强地方合同制消防员正规化管理 |
| 发布时间:2008-08-07 11:23:58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作者:张海波 沈翔 |
为进一步加强对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使用公安信息网的规范化管理,落实各级各部门使用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制,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消防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使用公安信息网违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江苏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公安民警网上行为的规定(试行)》、《公安消防部队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规定(试行)》、《江苏省消防部队网络安全管理四条禁令》、《南通市消防支队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有关规定》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公安消防部队非现役人员使用公安信息网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网络安全正规化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支队明确规定了全市公安消防部队机关各部门、各大、中队是本部门、本单位公安信息网络安全管理的责任单位,部门领导、各大中队主官以及管理责任警官(即指有专门的、较为固定的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协助进行日常公安信息网操作干部,如支队机关科室领导、大队副职、参谋、中队干部等)负有指导、监督、管理本部门、本单位非现役人员规范、安全使用公安信息网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加强严格审查,确保人员素质。公安信息网是消防部队官兵开展网上办公、网上练兵、网上管理、网上服务的重要交流信息平台,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原则上不得使用公安信息网。针对社会消防工作日益繁重,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原因,支队在尽量控制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上网人员数量的基础之上,积极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进行岗前资格审查,加强网络培训,挑选素质较高的人员,由管理责任警官填写《南通市公安消防部队非现役人员使用公安信息网呈批表》,经所在部门领导、单位主官审批同意(签字盖章),报司令部通信科审核,司令部参谋长签发并发放《南通消防公安信息网使用许可证》后,允许有关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使用公安信息网。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使用公安信息网。 三是实行对口管理,加强督察指导。支队各单位对经批准临时使用公安信息网的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管理责任干部要做好其使用公安信息网情况的登记工作,按照其岗位性质需要使用的计算机网络设备,实行定岗、定机、定员管理,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不得擅自使用非指定的计算机设备上随意更改网址、添加或删除重要信息资料。支队警务督察队、司令部通信科负责日常督察各部门、各单位的贯彻落实本规定的情况。切实加强对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使用公安信息网的安全保密和网上行为的规范管理以及公民职业道德教育,并与管理责任警官签订安全管理责任状,与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对其使用的公安信息网定期开展检查,落实监督和管理措施。 四是从严从实管理,坚持赏罚并举。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正规化管理,支队坚持从难、从严,根据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在公安信息网上的使用情况,及时制定了相应的管理措施,对因管理不严、措施不落实发生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或对发生违反本规定行为情况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责任干部的责任,将处理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评,并在各单位年终考评中扣除相应分值。对地方合同制专职消防员违规公安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的,予以批评教育并辅以经济处罚,同时取消其使用公安信息网的资格。情节严重,造成后果事故的,予以清退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作者单位:江苏省南通市消防支队司令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