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过真诚服务 实现渔业规范管理 |
| 发布时间:2008-08-04 13:57:30 来源:中国安全生产网 作者:孙建阳 |
2008年7月28日继瓦房店市7月上旬开展的“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之后,蔡有彬市长、孙忠铁副市长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奥运前夕,对全市渔船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重点解决转港生产渔船在商船通航密集区锚泊、生产的问题。为了落实市领导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自2008年7月23日起,瓦房店市渔业生产安全指挥部、海洋与渔业局立即组织渔业行政执法力量,局领导带领3个检查小组,对全市广大船舶所有人和渔民开展再宣传、再教育。这次行动的主题是“履行主体责任,查找事故隐患,堵塞监管漏洞,促进安全生产”。 坚持“各有侧重,有的放矢” 的原则,采取“边宣传教育,边督查整改”的方法,本着“以宣传教育为主,以行政处罚为辅”的方针,以落实惠渔政策为契机,通过真诚的服务,实现渔船的规范管理。 一、近岸作业渔船的安全生产检查 2008年7月23日,检查人员深入到沿海乡镇、重点渔村、渔港、自然港湾对近岸作业渔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的重点,船体技术状况是否适航;是否违规参与休闲渔业活动;是否按要求配备有效的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是否存在超风级、超航区作业的现象;是否违反伏季休渔规定和海蜇资源管理规定等。在对驼山乡大孤山自然港湾停泊渔船进行检查时,发现2艘渔船在海上从事违规载客休闲观光活动,翟春郎副局长立即命令中国渔政21105执法船进行查处,防止出现安全事故。 二、转港生产渔船的安全生产检查 转港生产渔船,是渔船管理的重中之重,瓦房店市海洋与渔业局常年对其实行动态管理。一是送教上门。对船舶所有人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二是服务上门。把为渔民代办的船舶证件、船体财产险和船员雇主责任险保单和渔用柴油价格补贴(存折)送到渔民手中,在为渔民服务的过程中,宣讲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三是抓住时机。每年船舶所有人回乡办理船舶证件时,发放宣传材料,实施安全教育;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人员都要认真采集转港渔船的生产港、家属住地、通讯联络方式等信息,掌握其生产动态,便于传递大风警报,遇特别恶劣的气象海况,能够及时召回;了解生产生活情况,提出具体要求。 2008年7月24日,瓦房店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责成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翟春郎率领渔政、渔监、船检、电视台新闻记者等执法人员一行6人,对转港生产渔船实施跟踪监管,并了解他们的生产效益和生活状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一)在落实渔用柴油价格补贴政策的过程中,开展安全生产的再宣传、再教育。根据《瓦房店市2008年渔用柴油价格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坚持“不履行法定义务,就不享受优惠政策”的对等原则,对享受渔用柴油价格补贴对象进行审核。“三证”不齐和“三证”所载明的内容、数据不一致的,不按规定为船员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参加船体财产险的,年度内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违反休渔规定和海蜇资源管理规定的以及本年度停产渔船,均不享受渔用柴油价格补贴。充分利用政策资源,规范渔船安全管理,敦促渔民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渔民“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自律意识。 (二)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渔民的心坎上,拉近政府渔业行政管理部门同渔民的距离。在与渔民座谈时,转达蔡有彬市长和孙忠铁副市长对转港生产渔民的问候和殷切关怀;宣读孙忠铁副市长致广大渔民的一封信,宣讲《安全生产法》《辽宁省海洋渔业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船舶所有人和经营人是渔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主体责任;现场发放孙忠铁副市长《汲取事故教训 确保安全生产——致广大船舶所有人、船长及渔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渔船安全生产应做到十必须、十不准》和大连渔港监督局印制的《海上避碰注意事项》等宣传材料;为渔民服务,把渔民委托办理的船舶证件、船体财产险和船员雇主责任险保单亲手送到渔民手中。 渔民姜克冰看到家乡的领导冒着32℃的高温逐港看望转港生产的渔民,双手接过检查人员送来的“渔业互保单”和船舶证件后,激动地说:“我们远在山东生产,家乡政府领导能够时时刻刻惦记着我们的生产生活,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千里迢迢来看望我们,我们感到十分温暖,我们一定要把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遵守港航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决不辜负领导的期望。让家乡的领导放心,让家属孩子放心。”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受检渔船700余艘,其中近岸作业渔船300余艘,转港生产渔船400余艘;共向渔民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渔民2000余人;对20艘安全设备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渔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2艘违规参与海上休闲观光活动的渔船进行处罚;对5艘老旧渔业船舶提出维修方案,待维修竣工后申报检验,检验合格方准下水作业。 作者单位:瓦房店渔业船舶检验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