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风险管理工作 防范危化事故发生 |
从近期几起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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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9-01 08:56:15 中国安全生产网 |
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数量庞大,发展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由于相当多的企业安全条件较差,安全管理基础薄弱,部分企业与周边的安全防护间距不足,以及监管部门监管措施跟不上等问题,致使近几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多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有的还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怎么从这些事故中吸取教训呢?谈谈笔者的观点和看法。 二、制定发展规划,促进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发展。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大中城市普遍存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与居民区“混居”现象。这样的格局加剧了危化事故给周边群众带来的安全风险。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尽快确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经营、仓储的专门区域。规划一定要有前瞻性,避免出现未来企业又与城区相隔太近的尴尬。在此基础上搞好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使新入驻和设立企业有落脚之地,原有企业有搬迁之处。 三、认真落实规划,逐步降低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规划,对新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及储存设施,以及拟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必须到规划的指定区域落户,否则不得审批。同时,通过政策引导、行政许可等措施,有计划地把原设立在人群聚集地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及仓储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特别是经过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并无法经过可靠的安全技术改造降低其风险,对周边人群的生命安全有较大威胁的企业,要尽快搬迁到指定区域,以逐步降低这些区域的安全风险。 四、严格行政许可,确保安企业全条件达到国家相关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审查制度,认真组织项目设立安全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运行)方案备案和竣工验收审查,通过严格把关,确保新建项目的安全可靠。对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明令“限制类”、“淘汰类”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化工项目,一律从严审批或不予安全许可。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生产性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对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企业,也要严格把企业涉及硝化、氧化、磺化、氯化、氟化或重氮化反应等危险工艺生产装置的自动化控制改造完成情况作为是否同意延期的前置条件。为认真吸取翠屏区“9.15”爆炸事故的教训,强化对危化经营企业的有效监管,对新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及延续换证的企业,原则上都要进指定区域经营,特别是要把是否在人群密集地经营作为许可的重要条件,并实行一票否决。 五、强化监督检查,坚持不懈地开展打非工作。一是要加强对企业在证照有效期内的安全监督检查,对安全条件发生变化的责令整改,并视情况给予行政处罚,情况严重的要暂扣直至吊销证照;二要加强对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液氯、液氨的企业的监管, 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可靠,并做好相应的监测监控工作,严防涉氯、涉氨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三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并通过公布举报电话、制定奖励措施等,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以便监管部门灵通信息,及时予以查处打击。 六、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把事故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特性各异,一旦发生事故处置方法也各不相同。因此,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根据各自生产经营的实际,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设备和器材,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和完善预案,以便提高在应对突发事故的处理能力。政府及相关部门也要通过加强消防队伍建设等措施,提高其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处置能力。此外,危险化学品企业所在的当地政府要会同企业,共同做好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应急处置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开展有群众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周边群众临危不乱,处置得当。(作者单位:宜宾市安监局) (杨军)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