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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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8-30 09:08:12 中国安全生产网 |
重大危险源具有危险性高、发生事故后危害大的特点。重大危险源一旦失控,就可能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因此,防范重大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管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的具体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的转变,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的重要途径。因此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监管的各项工作尤为重要,现就我县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浅析如下: 一、我县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县从2002年开始就开展了重大危险源辨识、普查登记、评价、监控等工作,基本掌握了重大危险源及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域分布、主要危险物质、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重大设备设施、应急救援体系等基本情况,包括已完成电子台帐和数据库的建立、管理等工作。我县现有重大危险源企业39家,主要分布在化工企业、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基本建立了重大危险源档案,定期进行评价,沿海工业园30家重大危险源企业都依据国家标准重新调整监控平台联网工程。 二、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做了一些工作,但是通过与相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及参加一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发现仍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有些企业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概念认识模糊,把重大危险源与重大事故隐患概念想混淆,不了解前者强调固有存在的的危险物质(能量)的,是允许存在的,但必须要监控,后者则是明显缺陷,是不允许存在的,必须要立即或限期整改; 二是不少企业对重大危险源这项工作不够重视,不能及时上报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混乱,标志标识不清,未按规定定期进行评估、存在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整改等; 三是管理监管人员业务不熟,到重大危险源企业检查,具体检查什么、检查重点都不是太清楚,只是任务式的按表填写; 四是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是动态的,可能今天是重大危险源,明天就不是了,监管有一定的难度,因此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暨待规范。 三、对策及建议 如何有效地控制重大危险源是预防重大事故发生要迫切解决的问题。根据我县工业生产的实际状况,笔者建议我县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应从企业、政府两方面人手,发挥两个主体责任,对重大危险源实行有效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各自管理监管职责 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安全责任大,各乡镇、园区、各部门必须齐抓共管,实施综合治理。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管理的主体,必须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监控全面负责。其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各乡镇、园区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领导、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在资金、人员的配备各方面给予支持,掌握情况并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供有关数据。要对本区域内的企业进行定期排查,摸清底数,准确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造册建档,建章立制,明确任务,落实监控责任。并督促企业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申报登记, 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综合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的监控工作进行指导,组织力量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分级,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加快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指挥信息系统。 有关政府部门要大力协助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建设,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实现资源共享。 (二)多措并举,深入企业广泛宣传 各有关部门应通过生动活泼、形式多样、贴近企业的各种形式,广泛宣传重大危险源监管的重要性,认真布署重大危险源管理监管工作,要求负有重大危险源监控主体职责的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责任,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62号)文的要求,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建档、资金投入、安全规章制度制定、应急技术培训、警示标志设置、安全检查、监控、设备设施安全检测检验、事故隐患的整改、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等工作。 (三)定期开展评估,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在摸清重大危险源底数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重大危险源分级标准对已登记的重大危险源逐一开展安全评估,进行风险分析,综合考虑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及周围环境的有毒有害等危险、危害因素等情况,根据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国家重大危险源等级标准,写出安全评估报告,确定重大危险源等级(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并采集相关数据,完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四)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整改隐患 为确保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顺利进行,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管辖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检查监督管理工作。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应督促企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安全监管部门;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督促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完毕;在整改前或者整改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于拒不停产、停业或经停产、停业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应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与此同时,要重点督促和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制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储备应急救援物资。(作者单位:江苏滨海县安监局) (侍井林)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