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安监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思考
|
| http://www.aqsc.cn 2010-07-24 10:42:47 中国安全生产网 |
|
抓好安监领域反腐倡廉建设是确保安全监管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安监部门职能的不断拓展和监管执法权力的日益加重,安监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日益突出。安监干部因腐败问题频频落马已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拟从安监系统违纪违法案件入手,探寻反腐倡廉建设之举措。 一、违纪违法案件呈现的特点 (一)以权谋私花样新、肆意妄为胆子大。无数安监案例折射出背后存在着权钱交易和渎职行为。有的利用手中权力索贿受贿、吃拿卡要、入股矿产、放高利贷,谋取私利,作案手段花样翻新,不一而足。他们置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安危于不顾,或懈怠职责,或滥用职权。如山西某县原煤炭局长、安监局长郝鹏俊利用职权违法办矿,偷税漏利,侵害国家集体利益,非法敛财数亿元。一些不法企业主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大肆贿赂安监干部,诱使他们放弃原则,自甘堕落。如某地一采石厂厂长王某为了逃避安全监管、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废弃矿山整治项目等,先后行贿近2 0万元打通关节, 拉拢腐蚀了一些干部。 (二)涉案人员层面广、违纪违法金额大。2010年4月,人民论坛杂志针对官场岗位做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安监局长排在官场十大高风险岗位第六位。有人说,安监系统已成为继交通、城建等部门“前腐后继”之后的又一腐败多发部门。由此可见,当前少数安监干部的腐化堕落问题,极大地影响和败坏了安监系统的整体形象和行业风气。从新闻媒体披露的报道中,安监干部涉案人员中既有上层安监官员,又有基层安监干部。如某沿海省安监系统近年来已有70多名官员落马,涉及省市县三级,其中县、市正副局长有26名,科长有36名,该省仅有两个市州未发案。 (三)发案环节多、管理漏洞大。主要表现为一是在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等环节,利用审查审批的职务便利,以生产件不符合要求、手续资料不齐全等为借口进行索贿受贿;二是在安全评价环节,违规向企业指定或者推荐安全评价机构,借机索取或收受评价机构的“回扣”;三是在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环节,以事故定性、从轻处罚、缩短停工整顿期等为筹码,收受事故单位贿赂;四是在安全生产日常监察和执法检查环节,收受企业贿赂后,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上报不处理,放松监督管理,甚至对企业违法生产大开方便之门。 (四)社会危害重、不良影响大。相对于其他领域,掌握着政府安全生产行政管理权和执法权的安监领域职务犯罪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监管人员一旦以权谋私、放弃职守,其直接后果就是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严重损害。例如,山西临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造成277人死亡,4人失踪,33人受伤,这就是由于官商勾结、收受贿赂、管理混乱、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事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二、案件频发的原因透视 (一) 教育上松散无力是导致安监部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内在原因。有的安监干部在掌握和行使相应权力时,面对金钱物质利益的诱惑,自律意识不强,进而衍生滥用权力、谋取私利行为,最终导致犯罪。这与一些安监部门长期漠视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安监机构一组建即面临监管范围和工作量的急速扩大,加之此项工作专业要求高、业务性强,使得有的安监部门存在重业务、轻监督,重技能、轻法纪的倾向,导致了教育上时间难保障、人员难集中、教育内容针对性不强的情况。由于长期忽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相关法纪知识的教育和学习,有的人员廉政意识淡薄,法纪观念缺乏,在实施权力寻租的过程中,心存侥幸,自欺欺人,盲目认为不会被查处,最终铤而走险、以身试法。 (二)监督上制约乏力是导致安监部门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的重要原因。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起着“裁判员”和“监督者”的作用,有的业务科室既管制证发证,又管日常检查,还管行政处罚,集监督管理、监察处罚权于一身。由于缺乏监督制约,有的将权力变成了生财的源泉,将岗位变成了权力寻租的“沃土”。在所查处的案件中,普遍存在相关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力、个人权力过大、监督不到位等现象。对内,缺乏上下级之间、内设机构之间相互监督制约的制度,或者虽有制度但执行不力,安监干部自由裁量权过大,形成监管工作有规难依、有章不循、监管人员难受制约的局面;对外,监管执法的透明度和宣传度不够,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难以了解监管工作的职责、要求和程序,社会监督难见效。由此导致一些监管人员肆无忌惮地行使权力,谋求个人利益。 (张家瑜) 1 2 关键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