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危化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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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aqsc.cn 2010-07-23 09:01:55 中国安全生产网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第十八条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各地区可结合实际,依法对矿山、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企业,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也就是说收取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目的:一是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二是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笔者根据几年来安全监管工作实践,认为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在上述两个方面发挥过一定的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政策已不能适应当前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存在较大的局限性,需要与时俱进,适时取消,代之以公众责任保险等新的政策措施。主要理由如下: 一、风险抵押金政策在强化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方面作用有限。根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号)的规定,滨海县从2008年始对危化企业收取一定数量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几年来工作实践证明,实行风险抵押金政策对强化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有一定的作用,但不是医治百病的灵丹妙药。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大多数危化企业共同目标,危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如何取决于业主对追求利润最大化途径的认知。我县普信、康杰、八巨药业、永太等企业投资人能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关系,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理念,在安全的基础上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这些企业即使不实行风险抵押金政策,企业照样视安全为企业生命,安全生产责任同样得到落实。相反少数企业特别是一些规模过小的化工企业安全意识淡薄,生产工艺落后,安全设施标准较低,产品单一老化,经济效益差,无力投入经费改造老化的生产设备、安全设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这些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生存,为资本的积累,只有走冒险违法生产工艺落后(或工艺不成熟)、危险程度较高的产品。这些企业不会因为实行风险抵押金政策,而改变对安全的认知,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二、现行风险抵押金标准难以满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需要。有人认为实行风险抵押金政策可以遏制“企业发财,政府买单”现象,认为部分私营个体企业的老板片面追求高额利润,忽视生产安全,安全条件差,管理混乱,屡屡发生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后,往往又拿不出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要的资金,“企业发财,政府买单”的问题时有发生。笔者认为,一方面风险抵押金政策对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有一定作用,但是杯水车薪,作用不大。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征收标准来看,小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中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大型企业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在征收过程中企业找出各种理由少交、缓交,据了解我县危化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在10—30万元之间。对于危化企业来说发生一般事故是不需要动用风险抵押金的,而一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这10—30万元的风险抵押金,是无法满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要的。另一方面解决企业发财,政府买单问题不是光靠实行风险抵押金政策就能够解决的。我县中小危化企业多,技术水平差,安全系数低,不具备单独抵抗重特大事故能力,需要通过参加各种保险,依靠全社会力量方能解决。 三、对危化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政策的思考与建议。(一)《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在规定企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同时还规定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目前,不少地方在两项政策执行过程中往往把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作为硬指标、否决项,而在执行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方面没有过硬的措施。实践证明,建立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督促企业规范运作使用是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改造,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基础性措施,重点在防范;而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则是解决企业在可能发生事故或发生事后用于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防止出现“企业发财,政府买单”等问题,重点在补救。建议有关部门对两者进行对比分析,看那项政策更能促进危化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以便在具体执行中有所侧重。(二)危化企业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已有几年时间,这期间各地陆续发生了不同类型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监管部门应组织专门力量,选择部分有代表性的案例,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政策在强化危化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进行分析评估,坚持用事实、数据说话,得出公正、科学的结论,有用的完善提高,无用或作用不明显的适时取消,代之以公众责任保险等与时俱进的政策措施。(三)中小危化企业资本运作比较困难,资本积累需要一定时间和过程,尚无力投入大量经费用于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隐患整治工作。如将风险抵押金转为安全生产技术改造经费或隐患整治经费,必将促进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加快技术升级步伐,及时整治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作者单位:江苏省滨海县安监局头罾分局) (张耀华)关键词: |







